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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市政府批转关于实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0-09-11 17:44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访问量: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0〕138号)精神,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已先后修改,2012年10月《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开始实施,“预算外资金”这一概念已被非税收入所替代,目前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执行。因此,苏州市财政局拟向市政府申请废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03〕164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鉴于苏州市于2007年启动的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原《市政府批转关于实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2012年10月《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2019年2月《苏州市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文件所涵盖,目前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执行。因此,苏州市财政局拟向市政府申请废止《市政府批转关于实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07〕161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现根据相关要求,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03〕164号)、《市政府批转关于实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07〕161号)废止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于2020年9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箱:showyu1980@163.com

2、电话传真:0512-68616732

联系人:虞伟    联系电话:0512-68616732

附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03〕164号)

《市政府批转关于实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07〕161号)



苏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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