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确保大病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我局代拟了《关于调整苏州市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与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本通知与起草说明(详见附件)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jsszybj@126.com。
联系电话:0512-67537687。
附件:1.关于调整苏州市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和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调整苏州市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与筹资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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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