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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1-08-05 09:34 来源: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鉴于《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04年5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制定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施行后,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制定或修改的情形。现根据相关要求,就拟废止《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于2021年9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电子邮件:fgc@zgj.suzhou.gov.cn。

2.书面信函: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政策法规处(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邮编:215004),来信请注明“《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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