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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征求意见公告

时间: 2022-03-03 16:12 来源: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访问量:

根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计划,我局已启动《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起草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充分反映民意,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办法》实施情况相关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我局。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苏州市文广旅局文物处(地址:苏州市公园路45号,邮政编码:215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498146767@qq.com。

附件: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苏州市文广旅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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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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