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计划,我局已启动《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起草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充分反映民意,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办法》实施情况相关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我局。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苏州市文广旅局文物处(地址:苏州市公园路45号,邮政编码:215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498146767@qq.com。
苏州市文广旅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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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