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促进产业集聚,根据《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起草了《苏州市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度,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社会各界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19日。
二、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邮政编码:215006 地址:苏州市公园路3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whcyc@126.com。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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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