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府办〔2017〕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的要求,自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文件进行公开属性分类的通知.pdf
索 引 号 | 014150827/2017-00024 | 分 类 | 政务公开 ;政府办公室文件;通知 |
发布机构 | 苏州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文件进行公开属性分类的通知 | 文 号 | 苏府办〔2017〕5号 |
内容概述 | 对文件进行公开属性分类 | ||
时 效 |
苏府办〔2017〕5号 |
苏府办〔2017〕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的要求,自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