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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禁毒工作三年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苏府办〔2020〕136号

时间: 2020-05-21 09:01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禁毒工作三年规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6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禁毒工作三年规划(20202022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省禁毒委《江苏省禁毒工作三年规划(20202022年)》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以健全完善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全环节服务管理吸毒人员、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要素监管制毒物品、全方位毒情监测预警、全层级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的“六全”毒品治理体系为核心,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有效防控化解涉毒风险,最大限度减轻毒品社会危害,实现全市禁毒形势持续好转,为我市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开展第二轮“禁毒先锋”行动,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全市“六全”毒品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传统毒品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合成毒品消费市场不断萎缩、新型毒品滋生发展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率先探索,冲锋在前,勇当禁毒社会治理先行军。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毒品治理工作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力争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四个百分之百、四个零发生”目标:生活污水主要毒品代谢物指标明显下降、吸毒人员复吸率明显下降、制毒物品流失明显下降、毒品问题引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明显下降;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100%、吸毒人员核查管控率100%、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实地核查率100%、污水监测覆盖面100%;在校学生吸毒零发生、制毒窝点零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大规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零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全覆盖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着力提升宣传教育实效。

1.加强全民禁毒普及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覆盖全社会各领域的禁毒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和主动参与禁毒的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2.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落实《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确保每年发放《苏州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读本》,完善“校外禁毒辅导员”机制,定期评定“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及优秀教师。采取专题教育、学科渗透、课堂辩论、活动参与、网络学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通过学校、家庭、社区等多种途径,统筹用好青少年公共安全教育平台、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等多种资源,面向小学5年级至高中2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大力提高学生的禁毒意识和防毒能力,培养禁毒的社会责任感。(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团市委)

3.加强易涉毒重点人群毒品预防教育。紧紧抓住失学辍学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易涉毒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全面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易涉毒重点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文广旅局、应急局,团市委、市妇联)

4.扩大禁毒宣传教育影响力。广泛开展禁毒采访报道活动,加大主渠道、常态化宣传教育力度。准确把握全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积极借助网络媒体、即时通讯服务程序、社交网站等新媒体传播优势,着力打造禁毒融媒体传播平台,提升禁毒宣传教育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大力开展禁毒文化建设,创新打造苏州禁毒宣传卡通IP形象,积极树立特色鲜明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公安局、文广旅局,市广电总台)

(二)全环节服务管理吸毒人员,着力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5.加大吸毒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情报研判、重嫌必检、举报奖励等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禁毒科技手段应用,深入开展毛发吸毒筛查和检验鉴定,建立健全涉网吸毒人员查处和毒驾查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吸毒行政案件执法,不断提升吸毒人员主动发现和查处打击能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

6.落实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常态化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严格落实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充分依托联动网格力量,深化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吸毒人员帮教管控工作向基层社区拓展延伸,持续保持吸毒人员核查率、评估率、管控率100%,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

7.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化建设,促进与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融合发展,健全完善禁吸戒毒巡查制度,全面提升工作质效。2022年,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戒毒康复模式,标准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达标率在90%以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和后续照管率均保持在99%以上。(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

8.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加快病残吸毒人员专门收治场所或区域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提升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能力。2020年,苏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成病残吸毒人员专门收治区域。2022年,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

9.加强自愿戒毒机构建设。坚持以戒毒治疗需求为导向,将戒毒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大力推进戒毒医疗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定点开展自愿戒毒治疗服务,或在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开设戒毒治疗或物质依赖门诊。探索试点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自助终端设备及管控系统应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市公安局、司法局)

10.落实吸毒人员关怀救助工作。深入排查生活困难吸毒人员家庭,摸清困难原因、程度及现状,制定个性化关怀帮扶方案,通过推进职业培训、就业扶持、社会保障、救助服务等措施,健全完善帮扶长效机制,帮助吸毒人员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脱毒康复回归社会。(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

(三)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着力挤压涉毒犯罪空间。

11.严厉打击制贩毒犯罪。以“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以打击网络涉毒、大宗毒品流入分销、制贩走私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为重点,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数据采集和情报研判,完善打击互联网涉毒犯罪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被外省市公安机关查处的制毒及非法制造制毒物品案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苏州海关、市邮管局)

12.建立缉毒侦查合成作战机制。建立警种部门资源共享、协调联动、通力配合的缉毒侦查合成化机制,全力开辟禁毒斗争“网上战场”。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协作,深入开展涉毒金融调查工作,严厉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加大对涉毒资产追缴力度,全力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进一步形成打击合力。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涉毒洗钱犯罪案件新突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行苏州中支)

13.加强毒品公开查缉。公安、邮管、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查缉行动,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完善公路查缉网络,深化情报研判,实现情报导查,提升车站、快递分拣场点、公安查报站、高速服务区、港口、关区毒品查缉水平,构建立体化堵源截流体系,最大限度将毒品堵截在途中。(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交通局,苏州海关、市邮管局,苏州火车站)

14.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完善缉毒执法考评体系。优化公检法缉毒执法例会机制,积极研究解决制约执法质量的瓶颈问题,实现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快速流转、无缝对接。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多形式开展缉毒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指挥策划、办案谋略、证据固定、审查深挖等方面能力,全面提升缉毒执法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行苏州中支)

(四)全要素监管制毒物品,着力严防形成突出问题。

15.严格落实企业日常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强化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进出口等环节监管措施,健全常态化巡查检查制度,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结合苏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审核办证,加强风险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化解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苏州检查分局)

16.创新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模式。抓住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研究制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评定标准,组织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坚持政府主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支持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规范协会登记管理,引导协会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组建专家团队、聘请专业机构、配备专业社工等多种形式,创新易制毒化学品社会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苏州检查分局、人行苏州中支)

17.深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治理。深入镇(街道)、村(居)社区,大力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根据本地实际,广泛应用空中监测科技,充分借力网格化治理机制,积极开展实地踏查铲毒,依法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形成突出毒品问题。(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园林绿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五)全方位毒情监测预警,着力提升毒品治理水平。

18.加强全市毒情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建设,健全完善药物滥用监测机制,确保戒毒机构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上报率100%。持续开展生活污水毒情监测,并将工业污水纳入常规毒情监测。利用大数据集成分析评估毒情,掌握毒情发展变化趋势。建立设置合理、统一规范的毒情监测工作体系,为禁毒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客观依据。(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苏州检查分局)

19.加强禁毒情报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数据赋能”攻坚行动,推动各业务警种、社会面数据资源汇聚,加强涉毒重点人员数据收集,推动“苏州市禁毒情报实战系统”进一步完善。着力研发升级、推广使用“苏州市禁毒社会化综合管理应用系统”(智慧禁毒),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大力推进智慧禁毒建设,不断提高毒情监测预警能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

(六)全层级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着力提高组织保障水平。

20.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禁毒委成员单位要把禁毒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成员单位述职讲评制度,开展综合考评、评比表彰。健全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和分组议事协商制度,充分发挥4个专门工作小组作用,及时会商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21.推动各级禁毒办实体化运作。到2020年底,实现县级市(区)禁毒办全部实体化运作,落实专职力量,建立更加紧密、畅通、高效的协作机制,推动禁毒办强化功能、充分履职。(牵头单位:市禁毒办,参与单位:县级市(区)禁毒办)

22.加大禁毒经费投入。各地要加强禁毒专业技术装备保障,不断提高基层禁毒装备配备水平,将禁毒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满足禁毒工作实际需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23.完善禁毒基础设施。加强对禁毒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谋划和科学设计,加强毒品检查站点、毒品实验室等设施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为推动禁毒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启动苏州禁毒展览馆、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禁毒展区改造升级,2022年,实现各县级市(区)禁毒教育基地全覆盖,并开展新一轮的布展更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

24.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与本地毒情形势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公安专业禁毒力量和专职禁毒社工队伍。加大禁毒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大练兵活动,提升全市禁毒专业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25.深化突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以新型毒品犯罪、制毒和非法制造制毒物品、大宗毒品流入分销、网络涉毒犯罪、制毒物品流失、吸毒人员漏管失控、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问题作为重点,全力打好突出毒品问题整治攻坚战。到2020年底,全市整治突出毒品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到2022年底,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扩大,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26.持续推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全力推动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培育各类示范典型,打造多样经验亮点,固化长效机制,带动全市毒品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市、县级市(区)两级禁毒办,参与单位: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制定符合本地毒情特点的三年工作规划。推动党委、政府把禁毒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重要内容,作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禁毒工作汇报,认真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围绕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强化考评问效。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毒法》《江苏省禁毒条例》,推动各项禁毒工作职责落实。各地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考核评价、问效问责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地禁毒委要进一步健全禁毒考评体系,开展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和情况通报,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的,严肃追究禁毒工作责任。市禁毒办将对照各地禁毒工作三年规划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对各地禁毒工作进行年度考评。2022年,将对各地落实本规划情况、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绩效进行综合考评。

(三)强化经验总结。各地要认真梳理毒品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取得的有益经验,积极推动解决制约禁毒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努力解决源头性、深层次问题,坚决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炼总结,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毒品治理能力。

附件:苏州市禁毒工作三年规划任务清单(20202022年)

附件

苏州市禁毒工作三年规划任务清单(20202022年)

序号

类别

项目

年度任务

2020

2021

2022

1

毒品预防教育

加强全民禁毒普及宣传教育

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90%

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95%

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2

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学校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率达100%。每年秋季开学发放《苏州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读本》,确保五年级、八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学校、技工院校)所有在校学生人手一册,并加强教学应用研究。市级每两年、县级市(区)每年评定“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及优秀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

加强易涉毒重点人群毒品预防教育

易涉毒重点人群毒品预防教育覆盖面达到90%

易涉毒重点人群毒品预防教育覆盖面达到95%

易涉毒重点人群毒品预防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4

扩大禁毒宣传教育影响力

打造活动品牌,不断提升禁毒宣传教育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5

吸毒人员管理

加大吸毒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新发现吸毒人员占比35%以上

6

落实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

吸毒人员核查率、评估率、管控率保持100%,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

7

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实现全市标准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达标率在50%以上,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

全市标准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达标率在70%以上,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和后续照管服务站实现融合发展

标准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达标率在90%以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和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

8

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

苏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成病残吸毒人员专门收治区域。各地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率达90%以上

各地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率达95%以上

各地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率达100%

9

加强自愿戒毒机构建设

推进医疗机构定点开展自愿戒毒治疗服务,或在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开设戒毒治疗或物质依赖门诊。探索试点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自助终端设备及管控系统应用

10

落实吸毒人员关怀救助工作

健全完善帮扶长效机制,帮助吸毒人员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脱毒康复回归社会

11

打击毒品犯罪

严厉打击制贩毒犯罪

强化部、省、市三级目标案件侦办,打击团伙犯罪效能达到1.25

强化部、省、市三级目标案件侦办,打击团伙犯罪效能达到1.30

强化部、省、市三级目标案件侦办,打击团伙犯罪效能达到1.35

12

建立缉毒侦查合成作战机制

2022年底,力争实现涉毒洗钱犯罪案件新突破

13

加强毒品公开查缉

公开查缉查获毒品占缴获毒品比例上升10%

公开查缉查获毒品占缴获毒品比例上升15%

公开查缉查获毒品占缴获毒品比例上升20%

14

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优化公、检、法缉毒执法例会机制,缉毒执法练兵竞赛、缉毒执法培训每年分别不少于1次、2

15

制毒物品监管

严格落实企业日常监管措施

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实地核查率达80%。生物医药化工企业信息排查率不低于70%

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实地核查率达到90%。生物医药化工企业信息排查率不低于80%

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实地核查率达到100%。生物医药化工企业信息排查率不低于90%

16

创新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模式

启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及评定标准建设

制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及评定标准建设

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17

深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治理

加大宣传教育、踏查铲毒力度,坚决防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形成突出毒品问题

18

毒情监测预警

健全全市毒情监测网络体系

持续开展生活污水毒情监测,推动将工业污水纳入常规毒情监测

持续开展生活污水毒情监测,将工业污水纳入常规毒情监测

持续开展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常规毒情监测

19

加强禁毒情报信息化建设

着力研发升级、推广使用苏州市禁毒社会化综合管理应用系统,推动数据赋能、模型构建,提升大数据、云计算在禁毒领域的创新运用

20

禁毒责任落实

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禁毒委成员单位把禁毒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建立成员单位述职讲评制度,开展综合考评

21

禁毒办实体化运作

2020年实现县级市(区)禁毒办全部实体化运作

22

加大禁毒经费投入

各地将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满足禁毒工作实际需要

23

完善禁毒基础设施

2020年启动苏州禁毒展览馆、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禁毒展区改造升级工程

完成苏州禁毒展览馆、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禁毒展区更新布展。基本实现市(区)级禁毒教育基地全覆盖,维护更新到位

24

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

配足配齐与本地毒情形势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公安专业禁毒力量和专职禁毒社工队伍

25

深化突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

2020年底,全市整治突出毒品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制毒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区域性贩毒活动得到有力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制毒物品和新型毒品得到有效管控,基本实现病残吸毒人员全收治、戒毒康复人员不漏管,不发生突出毒品问题。到2022年底,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扩大,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

26

推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

持续推进创建活动,开展“苏州市禁毒社会治理创新实践”课题研究,评定第二轮“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示范点”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禁毒工作三年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苏府办〔20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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