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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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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9日上午,李亚平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召开的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督导推进会及续会会议精神,听取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及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汇报,传达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时期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苏州市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苏州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与成本规制办法》,听取全市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关于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传达贯彻国务院召开的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督导推进会及续会会议精神,听取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及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应急局关于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及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汇报。

(二)各地各部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不放松”的重要批示要求,清醒看到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短板,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和自觉,坚定决心,动真碰硬,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1+27”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要求,持续深化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工作,全面深入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要坚持做到推动复工复产、狠抓安全生产“两手硬”,主动走访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突出抓好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持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

(四)市安委办要研究制定各地分解压降事故指标任务,将事故控制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及时预警、及时通报,及时管控,持续推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打好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场硬仗,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二、审议《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由市应急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规范我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修订《总体预案》,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学习研究,认真对照落实,不断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共同构筑起安全可靠的防护网。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总体预案》做好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工作;各地要结合自身特点抓紧进行细化完善,制定修订好板块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市级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各板块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原则上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地各部门要构建快速灵敏的应急信息报送机制,打造训练有素的突发事件应对专业队伍,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物资储备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要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公众忧患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护能力。

三、传达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资源规划局关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是落实中央推进规划融合的战略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监督实施工作,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进度管理,确保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市资源规划局要负起牵头责任,加大资源争取力度,力争把苏州诉求纳入上级具体政策;要加强监督指导,提升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体系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四、听取全市防汛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水务局关于全市防汛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根据预测,今年长江中下游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影响台风正常略偏多、强度偏强,全市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防旱负责制,把责任压实到全过程各层级。

(三)市水务局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立足防范水旱灾害“黑天鹅”事件,抓紧编制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仔细查找超标洪水防御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立足防御特大洪水,抓实抓细防汛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标准以内洪水保安全、超标洪水有对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防汛应急各类预案,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物资统筹、队伍联动,共同做好防汛排涝应急抢险工作;要大力推动与“智水苏州”防汛排涝应用系统平台的对接,推动水务、气象、水文、住建、城管、交通、应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五、审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时期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时期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由市金融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二)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受冲击较大。制定出台《政策意见》,为受到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是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三)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政策意见》,大力推广物联网金融、银税互动、线上金融产品,从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等方面积极做好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市金融监管局要加强政策指导,引导各银行加大普惠金融产品推介力度,持续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通过政银企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六、审议《关于苏州市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苏州市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二)我市是制造业大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生产性服务业的配套支撑。目前来看,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先进制造业对生产服务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缺乏领军龙头企业,还存在“小、散、弱”现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区域影响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撑苏州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更高端迈进。

(三)文件正式印发后,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组织申报,抓紧评选出首批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努力发挥领军企业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在我市形成若干个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

七、审议《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由市商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二)开放型经济是苏州的特色和优势,稳住外贸基本盘,对于我市而言意义重大,是当前我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加推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补充政策,进一步彰显了我市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信心、决心和恒心。

(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抓好政策意见的落地落实。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要紧密配合,精心做好资金的统筹规划,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发展信心,尽最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克时艰。

八、审议《苏州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与成本规制办法》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与成本规制办法》。由市交通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二)公共交通发展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城市运行,是重大的民生事业。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做好传统公交与轨道交通的补充衔接,形成无缝对接,持续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三)市交通局会相关部门要根据群众出行需求和外部条件的变化,不断优化运力,既解决公交车“人挤人”的问题,又避免出现“没有人”的问题;要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回报,从社会化效应来评价公共交通发展;要做好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以及驾驶员、安保员的稳定工作,让群众满意成为公共交通评价的最高指标。

九、听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公安局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由市公安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整理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户籍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齐心协力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抓好抓实。

(三)市公安局要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围绕年内完成户改任务倒排计划,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工作;要认真学习国家、省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高质量起草完善我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和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并细化完善配套政策;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征求意见、公示、审查等各环节各项工作。各地要尽快成立户改专班,确保责任分解到位、压力传递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十、听取关于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汇报。由市财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整理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管好用好、做强做优国有金融资本的重要举措。苏州国有金融资本面广量大,管理工作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导向,统筹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为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三)市财政局要履行好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并加强对各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责任落实,不断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增强国有金融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出席:李亚平洪宗明蒋来清陆春云吴晓东 曹后灵杨知评吴维群

列席:马九根沈志栋华 徐业洲

市中级法院石水根市检察院李勇市委组织部周春良、孙勇市委宣传部汪苏春市委政法委章爱平市委研究室钱洪明市委网信办宋翼市委编办詹利剑市发改委凌鸣市科技局张东驰市工信局蔡剑峰市民宗局周斌伟市公安局黄戟、沈正明市民政局胡岚市司法局王侃市财政局吴炜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黄戟市生态环境局毛元龙市住建局陈建忠市园林绿化局陈大林市城管局胡春明交通局陆文华市水务局王国荣市农业农村局宁春生市商务局方文浜市文广旅局韩卫兵市卫生健康委盛乐市退役军人局刘伟市应急局葛卫 市外办李文辉市国资委卞明坤市市场监管局虞伟市体育局周志芳市医保局陈建民市信访局江皓市粮食和储备局阙明清市人防办陈正峰市总工会朱建春团市委万利市红十字会严晓凤市公积金中心周俊市社保中心洪伟芳市便民服务中心周旭东苏州创元集团邹剑春苏州国发集团黄建林苏州城投公司金铭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姚振康市税务局柏立云苏州海关刘卫言苏州供电公司张志昌电信苏州分公司许强移动苏州分公司陶群联通苏州分公司戴永康市邮政管理局黄俊市气象局祁杰人行苏州中支卜家怡苏州银保监分局曹晔市通管办董飞国开行苏州分行徐春阳农业银行苏州分行朱晔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朱斌晨苏州银行王兰凤东吴证券范力东吴人寿钱锋市工商联周显芳中信保苏州公司顾飚张家港市周荣兴常熟市徐海东太仓市许超震昆山市徐敏中吴江区李卫珍吴中区王晓东相城区陈伟杰姑苏区薛宏、陈浩苏州工业园区倪乾苏州高新区高晓东太仓港口董济文市消防救援支队朱亚明市公安交警支队高昶

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军分区、武警苏州支队、苏州征信公司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06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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