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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21〕19号

时间: 2021-05-21 16:05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2021年5月10日下午,李亚平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听取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审议《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制定我市《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具体举措。《条例》围绕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固化提升了相关改革经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条例》要求,结合自身职责,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各项中心工作中,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各地各部门要紧扣《条例》要求,主动下基层、走窗口、看现场,体验一线情况,听取企业心声,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创新更多各具特色的亮点做法,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对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和舒心感。

二、审议《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由市金融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将《指导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近年来,我市金融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发挥优势,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与金融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和基础设施;要积极打造金融开放展示窗口,持续深化中新合作、自贸试验区建设和金融支持两岸产业合作,不断壮大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在激烈的金融资源竞争中,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在突出金融机构主体作用的同时,强化政府在营造金融业营商环境的引导作用;要针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的突出短板和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举措,进一步提升金融政策区域竞争力、金融人才发展吸引力、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力和金融发展空间承载力,优化完善金融产业生态环境。

三、听取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金融监管局关于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汇报。由市金融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脉,是资源配置的枢纽,是经济发展的引擎,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部分。“十三五”以来,全市金融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主要增量指标均保持高位增幅。“十四五”期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我市在金融业规模体量、本地机构实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金融业发展趋势,精准把握机遇和挑战,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抓“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等重大发展机遇,着力打造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有良好协同增强效应的功能性金融中心。市金融监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规划内容的落地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紧密配合,实现力量整合、作用聚合;各地要结合实际谋划金融产业发展,打造本地金融特色亮点,拿出务实举措,切实抓好规划落地。

四、审议《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市资源规划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苏州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遗存众多,文化底蕴深厚。抓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对进一步放大历史名城效应,传承历史文化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本着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要对照《管理办法》规定,依照自身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规划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各地要落实好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在符合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鼓励以功能调整、设施优化、环境提升等方式,发挥历史建筑的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游览、公益办公等公共服务功能,探索发展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新业态新模式,让历史建筑近距离走进百姓生活。

出席:李亚平 蒋来清 吴晓东 曹后灵 杨知评

列席:马九根 范建青 陈春明 顾建明 顾宝春  张梁生 顾红辉

中级法院唐鸣 市委组织部翟克强 市委宣传部刘纯 市委统战部王益冰 市委网信办陈雪嵘 市委编办徐威发改委凌鸣 市教育局周志芳 市科技局赵建明 市工信局万利 市公安局刘凤珠 市民政局蒋亚亭 市司法局王侃 市财政局吴炜 市人社局朱正 市资源规划局黄戟、邵繁荣 市生态环境局王承武 市住建局王晓东 市园林绿化局陈大林 市城管局杨青松 交通局陆文华 市水陈习庆 市农业农村局何建华 市商务局孙建江 市文广旅局韩卫兵 市卫生健康委施蓉芳 市应急局潘春华 市外办俞峰 市国资委盛红明 市政府研究室卢宁 市行政审批局许振华 市市场监管局虞伟体育局吴卫中 市统计局方国宏 市保局张祥生 市人防办陈正峰 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 市总工会高慧芹 市科协张志军 市公积金中心周俊 苏州国发集团翟俊生 苏州城投公司张涛 苏州水务集团徐国忠 市税务局丁报庆 苏州海关刘卫言 苏州供电公司陈宏钟 市气象局祁杰 人行苏州中支郭林宽 苏州银保监分局葛步明 常熟市史纲 太仓市王莉萍 昆山市曹晔 吴江区吉伟 吴中区贲智勤 相城区李明 姑苏区雷波 苏州工业园区杨晓敏 苏州高新区高晓东 市政府督查室徐自建

市检察院、张家港市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15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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