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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22〕3号

时间: 2022-01-26 09:26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2022年1月18日上午,吴庆文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听取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苏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情况、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情况的汇报,审议《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建议方案》《苏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听取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精神的汇报。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监督意见》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抓好落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贯彻落实好《监督意见》,坚决杜绝统计造假现象,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变化,更好发挥统计工作的“晴雨表”和“指示器”作用。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效能,扎实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基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扎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各级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保障能力,切实以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听取苏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汇报。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运行态势,较好完成了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和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开局。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苏州实际,突出重点领域,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统筹安排2022年我市各项主要预期目标。各地各部门要尽早安排、快速行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待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确保一季度各项工作实现“开门红”。

三、审议《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建议方案》

(一)原则同意《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建议方案》。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坚持“保基本”,聚焦“优服务”,着力“补短板”,注重“广覆盖”,更贴近民生,更侧重普惠性和覆盖面。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

(三)待市人代会审议通过以后,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完善项目内容,明确时间进度,把实事项目实施条件论证得更深入、更仔细,确保项目按时启动,按期完成。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早做准备,及时分解落实任务,加强协作配合,争取早开工;要定期汇报项目进度,及时妥善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确保稳步推进、尽早取得实效。

四、听取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关于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情况的汇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根治欠薪是必须坚决扛起的政治责任,是体现民生情怀、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依法做好保障劳动者权益各项工作。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巩固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全市“一盘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和强大合力,确保完成动态清零目标。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市委“防风险、守底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更实举措强化源头防控,更大力度动态调度督导,更高效率开展执法维权,牢牢守住根治欠薪工作底线;要加大兜底性保障力度,多种举措解决被欠薪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问题。

五、审议《苏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彻底排查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我市《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全力消除一批燃气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扣专项整治“六个全面”“两个提升”八方面重点任务,对燃气企业和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安全用气情况等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优化燃气企业经营布局,着力抓好市场整合,淘汰过剩、低端产能,引导燃气企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逐步实现全市“一张网”运营管理;要建设智慧监管系统,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设置监测感知设备,动态监测重点区域,分期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听取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资源规划局关于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情况的汇报。由市资源规划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压实属地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用地,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继续推动集约高效用地,继续扎实推进“双百行动”和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推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实现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全面提升用地效率。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要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进行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特别要做好长江、太湖等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工作;要继续做好“山水林田湖草”各类生态资源的调查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全市生态资源家底变化和保护利用状况,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七、审议《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由市商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二)口岸是对外开放的窗口、桥梁和载体,是衡量一个地区开放程度以及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加强口岸营商环境建设,对于我市打造改革开放高地、提升综合竞争优势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口岸营商环境在全市对外开放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创新监管方式、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着力提升高质量监管、高品质服务水平,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为全市外向型经济持续向好发展保驾护航。

(三)市口岸办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口岸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做好各项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口岸办,主动履行各自职责,尽快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凝聚工作合力;要结合各自实际,对工作要求再部署、再细化,全力把上级的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口岸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助力提升全市营商环境。

出席:吴庆文 顾海东 吴晓东 后灵 杨知评 查颖冬 周达清

列席: 马九根 顾建明  张梁生

市纪委监委机关邹洪凯 市中级法院沈如 市检察院李勇 市委宣传部刘纯 市委编办徐焱 市发改委凌鸣 市教育局周志芳 市科技局张东驰 市工信局万利 市民宗局张莉公安局黄戟 市民政局陈正峰 市司法局王侃 市财政局吴炜 市人社局吴友良 市资源规划局黄戟 市生态环境局毛元龙 市住建局葛昕 市园林绿化局周达 市城管局杨青松交通局陆文 市水务局陈习庆 市农业农村局宁春生 市商务局孙建江 市文广旅局韩卫兵 市卫生健康委盛乐 市退役军人局王俊 市应急局潘春华 市审计局沈璐 市国资委卞明坤 市政府研究室卢宁 市行政审批局康岚 市市场监管局虞伟 市体育局陈艳青 市统计局夏文 市保局陈建民 市信访局施德明 市粮食和储备局徐晓宇 市总工会朱建春 团市委王超 市妇联王燕红 市科协程波 市残联张正龙 市红十字会严晓凤 苏州城投公司陈实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姚振康 苏州交投集团陆卫 市税务局丁报庆 苏州海关宋晓泉 市邮政管理局王贵祥 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鲍进 人行苏州中支郑文苏州银保监分局常帅 市通管办董飞 市工商联王益冰 张家港市蒋新峰 常熟市史纲 太仓市陈磊 昆山市沈一平 吴江区钱宇 吴中区盛建峰 相城区王昊 姑苏区陆文明 苏州高新区虞美华 太仓港口周晓荷 市消防救援支队张耀军 市政府督查室徐自建

市委组织部、苏州工业园区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1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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