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会议纪要

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22〕21号

时间: 2022-06-22 13:32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2022年6月13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修正草案)》《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告》《关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建议方案》和《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阜阳市结对合作帮扶框架协议》。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审议《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由市金融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数字经济时代,全球金融行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传统金融行业加速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新的业态、新的服务模式不断涌现。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深化对数字金融产业的认识,积极抢抓数字金融发展的时代机遇,构建数字未来发展新优势,努力让苏州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弄潮儿和数字金融产业的领头羊。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用开拓精神、前瞻眼光和国际视野,不断学习借鉴数字金融产业先进经验和做法,在产业发展规划、创新技术应用、数字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符合苏州的数字金融发展路径,尽快形成数字金融产业创新集群。市金融监管部门要主动创新,争取更多数字金融领域政策在苏州先行先试。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总部数字金融资源落户苏州。

二、审议《苏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自建房整治方案》)。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

(二)制定《自建房整治方案》,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细化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和房屋建设合法合性,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彻底、到位,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零事故”理念,按照最严要求、最实做法,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城市火灾防治、道路交通运输以及危化品、旅游设施、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防风险、守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审议《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修正草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修正草案)》。由市体育局会市司法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促进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保障市民体育健身权益,是增强人民体质,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关键环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本次修订要求,充分考虑市民健身需求和全民健身发展趋势,继续加大公共体育建设设施布局力度,巩固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大格局。

四、审议《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告》

(一)原则同意《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告》。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臭氧污染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随着工业污染排放持续削减,移动源污染问题已逐步成为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首要因素。引导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是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抓好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要以此次淘汰补助政策出台为契机,加快高排放柴油车淘汰更新,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五、审议《关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建议方案》

(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建议方案》。由市国资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落实中央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决策部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此次推进集中统一监管任务涉及企业较多,工作量大,时间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加快各项工作落实。

(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企业的注销和划转流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职工队伍稳定;要加快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延续并发挥企业原公共管理功能,做大做强特殊领域国有企业。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要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与市属国有企业优化资产资源布局相结合,促进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强做优,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市审计局要做好跟踪审计,加强对上沟通衔接,确保审计整改任务及时顺利推进并圆满完成。

六、审议《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阜阳市结对合作帮扶框架协议》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阜阳市结对合作帮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

(二)编制《框架协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借助自身优势,聚焦增强长三角欠发达区域高质量发展动能,推动各项结对合作帮扶措施落地。

(三)《框架协议》签订以后,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对接阜阳市相关部门细化合作事宜,落实合作帮扶项目,推动合作帮扶工作早出成果。市发改委作为日常联系机构,要牵头建立对接协调和考核机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帮扶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落实到位。

出席:吴庆文 唐晓东 查颖冬 周达清 施嘉泓 晶 

列席: 顾建明 金晓虎  顾宝春 顾红辉 黄志强

市纪委监委王虎 市委宣传部刘纯 市委网信办宋翼 市委台办陈风雷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周永森 市发改委虞伟 市教育局华意刚 市科技局张东驰 市工信局孙洪 市民宗局许玉连公安局黄戟 市民政局陈正峰 市司法局王侃 市财政局刘小玫 市人社局朱正 市资源规划局莫栋升生态环境局金春市住建局王晓东 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 市城管局杨青松 市交通局焦亚飞 市农业农村局宁春生 市商务局孙建江 市文广旅局韩卫兵 市卫生健康委盛乐应急局潘春华 市审计局沈璐 市国资委陈春明 市政府研究室陈震欧 市行政审批局江帆 市市场监管局钱斌 市体育局阙明清 市医保局施燕萍 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 市人防办李赞 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 市总工会朱建春 市科协程波 市供销社斯慧力 苏州创元集团邹剑春 苏州文旅集团钱菊兴 苏州国发集团翟俊生 苏州城投公司张涛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金铭 苏州资管公司万为民 苏州农发集团俞颂家 人行苏州中支姚军 苏州银保监分局葛步明 张家港市张庆 常熟市史纲 太仓市傅玖 昆山市陈丽艳、周继春 吴江区陈建忠 吴中区朱筱 相城区王蓓蕾苏区杨跃 苏州工业园区陈东安 苏州高新区何宁 市消防救援支队朱亚明 市政府督查室徐自建

市委组织部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620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