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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五批控制保护建筑的通知

苏府〔2019〕71号

时间: 2019-08-28 13:15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文广旅局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选出的36处文物保护单位和37处控制保护建筑,确定为我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五批控制保护建筑,现予公布。同时,同意2014年公布的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沈家绸行旧址”更名为“昇记绸庄旧址”。

请各区、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尽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域,设立保护标志,确定保护责任人,建立记录档案,依法实施保护管理。

附件:1.苏州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苏州市第五批控制保护建筑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五批控制保护建筑的通知(苏府〔2019〕7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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