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苏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江 海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谢 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侃 市司法局局长(兼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内部委员: 徐亦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陆 雅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 睿 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处长
周 雷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
蒋 磊 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处处长
张希善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孙伟成 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处长
律师委员: 李浩江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建军 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相宁 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钧辉 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 翔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唐海燕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 胜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顾海啸 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洪钢 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纯 江苏鸿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杰 江苏钟山明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亚军 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明媛 江苏新高的(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燕 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
边瑞鹏 江苏越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家委员: 易继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章志远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王太高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邢鸿飞 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蔡道通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克稳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梁三利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教授
史浩明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具体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本届法律顾问委员会任期为2年。内部委员职务有变动的,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其他委员在任期内申请退出的,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