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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苏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苏府办〔2021〕3号

时间: 2021-01-11 09:14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苏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司法局局长(兼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内部委员: 徐亦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处长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

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处处长

张希善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孙伟成 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处长

律师委员: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建军 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相宁 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钧辉 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唐海燕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顾海啸 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洪钢 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鸿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钟山明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亚军 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明媛 江苏新高的(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

边瑞鹏 江苏越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家委员: 易继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章志远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王太高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邢鸿飞 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蔡道通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克稳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梁三利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教授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具体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本届法律顾问委员会任期为2年。内部委员职务有变动的,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其他委员在任期内申请退出的,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苏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苏府办〔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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