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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田园办启动特色精品示范区培育工作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0-06-24 09:30   访问量:

日前,市田园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特色精品示范区培育工作的通知》,推动开展特色精品示范区培育工作。该项工作是我市立足打造特色田园乡村“苏州品牌”、“苏州经验”,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登的创先举措,在全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中争当改革先行军和队伍排头兵,走出乡村振兴的苏州实践,展现乡村复兴的苏州活力。目前,全省尚无其他地区开展类似工作。

这一工作符合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计划中“团”的设想,在《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中,曾提出县(侧重县域工作推进和机制创新)、团(侧重试点关联性和互动性)、点(侧重建设范例村庄)三个层次的建设思路,但最终受限实际,未能施行。本次以整合全市现有乡村建设项目,打造“大农口”特色田园乡村课题为契机,市田园办创新提出了在精品示范“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区域协同推进机制,由点及线,连线成片,抱团发展,着力形成特色田园乡村的精品示范片区。

一是确定培育范围。重点围绕常熟虞山风景片区、太仓金仓湖农文旅融合片区、昆山南部水乡片区、吴江环长漾生态片区、吴中太湖特色风貌片区、相城北太湖沿湖片区等6个重点地区,择优确定拟建特色精品示范区,示范区原则上不少于3个行政村,宜选择相邻或相近的村组,鼓励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示范区由各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向市联席会议推荐申报,其他确有条件的片区也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示范区应当制定专项整体实施方案(整体规划),牢牢把握工作“初心”,确保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以村庄、村民为中心开展,符合相关内涵要求,经市田园办组织专项论证通过后予以实施。一是要明确范围内各自然村(组)规划功能定位,为开展单个村庄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提供有效指引,二是要实现片区内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内部功能分区合理、要素互补,并建立区域联动机制。

三是明确建设目标。示范区内各自然村(组)应当参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体系要求同步分类、分层、分批建设成为“特色精品乡村”或“特色康居乡村”,单个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应与示范区整体实施方案(整体规划)相衔接。到2022年底,每个示范区范围内培育不少于4个特色精品乡村,其余自然村原则上全部建成特色康居乡村,维护和管理标准向特色精品乡村看齐,各自然村(组)建设点位形成既是独立特色田园乡村,又有内在同质关联,同时呈现外在连片成区的表现状态。

四是聚焦产业发展。示范区应当聚焦一、三产业发展,经培育后形成一个具有区域乃至全国影响力的代表性特色主导产业,落地一批工商资本投资运营的重点项目。示范区内各村庄应当围绕主导产业实现多元业态协同发展,围绕重点项目带动村集体增收、村民致富,进一步发展“生态+”“互联网+”“旅游+”等新型产业,构建“接二连三”的特色全产业链。各示范区的主导产业应当采取差异化发展策略,避免同质化竞争。

五是探索人才振兴。示范区应当探索实现人才振兴的实现路径,加强本地村民回流意愿,吸引外来人才落户扎根。设立乡村人才技能培训基地,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载体建设,将培育本土人才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村级党建,将党建工作和人才工作有机融合。深入实施设计下乡,强调设计师驻村“陪伴式”“全过程”服务,培养一批掌握现代建设理念和技术又熟悉乡村文化的乡村设计师、乡村工匠。

六是深化制度改革。鼓励各示范区培育范围突破行政区划,跨乡镇、行政村划定实施范围,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明确示范区培育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建立好示范区所涉部门、镇村间的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村民主体作用,广泛动员村民群众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同时发挥乡贤的积极作用,研究探索有效方式和渠道,助力乡村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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