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住建村〔2019〕3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设计下乡,推动乡土建筑文化的普及传承和发展创新,以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暨被撤并镇整治提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水乡特色建筑”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以“江南水乡 特色田园 宜居镇村”为主旨,围绕全市镇村建设,特别是美丽城镇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建筑工程项目,评选出一批彰显水乡风貌、传承吴地文化、兼具时代特征、发挥社会效益的优秀建筑作品,以此进一步提升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乡村发展振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近年来全市各地建制镇、行政村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特色的建筑项目,具体包括新建及改建的各类公共建筑、特色民宿、(仿)传统建筑、景观构筑物、“退二进三”的改建建筑等。具体条件要求详见《苏州市水乡特色建筑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程序
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方均可提出申请,并填写《苏州市水乡特色建筑申报表》(附件2),经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城镇主题)或村委会(乡村主题)同意,报县级市、区住建局初审后择优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踏看,经综合评定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认定为苏州市水乡特色建筑,并授予奖牌证书。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参评住建系统其他各类国家、省、市级评比。
四、报送要求
请各市、区住建局认真做好本地区申报组织工作,汇总申报项目并做好初审,于2019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本(一式一份)和电子档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村镇建设处。联系人:聂俊奇,联系电话:65823617,电子邮箱:szsjsjczc@163.com。
附件:1.苏州市水乡特色建筑申报指南
2.苏州市水乡特色建筑申报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