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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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省政府发布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苏州计划是到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能否介绍下目前苏州新污染工作开展情况?有哪些特色亮点?

时间: 2023-06-01 17:14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相对于常规污染物,我国对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素等新污染物的综合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和省提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以来,苏州市积极行动,主动先行先试,研究探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深化政策学习。苏州市建立11个部门参加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召开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会议,并以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现场调研等方式,解读新污染物治理政策。结合苏州市实际,编制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二是组织信息调查,逐步摸清底数。为逐步掌握全市新污染物所涉化学品生产使用和日常管理现状,苏州市先于国家和省部署于3月自行组织开展了第一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本轮调查结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筛选了43种化学物质作为调查重点。调查覆盖化工、医药、电镀、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目的是初步了解企业相关化学品生产使用等信息,为后续有的放矢地开展详细调查奠定基础。三是积极探索实践,积累治理经验。环境监测部门利用现有监测设备,采用靶向监测分析方法,通过对一些重要水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进行监测,研究新污染物迁徙规律。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以全氟多氟化合物类新污染物为重点,先行试点开展区域内新污染物治理,探索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思路和工作机制,发挥示范效应。指导部分行业标杆企业即刻强化新污染物管理,主动开展原料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等工作,引领行业提升治理水平。

近期,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领导和专家来苏州市调研时,也对苏州市已开展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苏州市将持续关注国家和省就新污染物治理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及时落实最新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信息调查评估等年度工作任务。持之以恒贯彻“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治理思路,全面推进“十四五”时期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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