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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时间: 2019-05-31 09:33 来源: 中共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一)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人民防空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市人民防空指挥系统转入战时体制方案。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指导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人民防空训练、演练、演习。保障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组织指挥全市人民防空行动。

(三)组织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和监督全市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

(四)依法等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监督检查全市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指导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

(五)负责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及警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技术和造价管理。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使用安全管理责任。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会同规划、审批等部门落实。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八)参与指导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负责人民防空科技情报、项目和成果管理,指导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建设。

(十)负责市委、市政府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和上级人防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制度。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事中事后监管结果推送给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市行政审批局行使行政许可权过程中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撑,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地址:苏州市公园路128号 电话:0512-65150891(部门提供)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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