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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报告

时间: 2022-07-18 14:49 来源: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访问量: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提高政策调整优化质量,苏州市文广旅局于6月17日至7月17日,通过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了《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期间,收到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建议将第二条中的“苏州大市范围内”修改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

2.第十五条的第(二)项,建议修改为:“提供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产品或服务,或严重侵害公众权益,或侵犯知识产权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被有关部门问责的。”

综合以上意见和建议,《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做了相应调整,最终文本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感谢广大市民对苏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关注,还请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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