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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支持“一区两中心”建设若干意见发布

时间: 2021-04-20 04:07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昨天(4月19日),在“一区两中心”建设推进大会上,苏州市《关于支持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若干意见》提出,牢牢把握新时代发展机遇,全力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助力苏州高质量发展。苏州全市每年统筹安排100亿元经费,用于推动重大载体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等全面发展。

《若干意见》从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化、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开放创新生态体系、加强创新要素保障、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9项举措。

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方面,支持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产业技术标准研制。鼓励“一区两中心”围绕“四个面向”战略目标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任务,对承担任务的单位优先给予支持。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设立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第三代半导体等重点专项,布局一批能填补国内空白、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的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建立产业技术攻关“揭榜制”,制定发布攻关榜单,鼓励企事业单位揭榜攻关。

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化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促进公共平台发展,促进应用场景建设,促进创新产品推广。探索“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技术产业化。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前沿材料等重点领域搭建应用场景。对经过市场检验的应用场景创新成果,通过首购等方式予以支持。优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纳入市级首台套产品和推广目录产品,鼓励优先应用创新产品和服务。

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加强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设立“一区两中心”人才专项,对具有引领性、原创性、标志性的重大创新团队,优先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若干意见》提出,营造开放创新生态体系,推进国际科技合作、推进产业协同创新。鼓励建立国际联合研发中心,推动建设国际联合实验室,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加强创新要素保障,《若干意见》提出,强化经费保障,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强化空间用地保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设立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领域内的直投基金或参股子基金,开展天使投资。

鼓励开展先行先试,《若干意见》提出,支持首创性改革探索,支持突破性政策试点。积极探索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一区两中心”改革创新,支持向国家及部委加大试点政策争取力度,支持向省级层面争取扩大授权。“一区两中心”建设涉及市级相关产业政策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支持。

据了解,《若干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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