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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法制度

时间: 2021-09-02 02:23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日前,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制度”立足机构调整以来新的形势任务,是对2009年发布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全面调整修改,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法重点,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最新实践成果。

“制度”明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参加人员包括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人员,主要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6个方面内容开展,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宪法及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具有典型性的案件或者市政府(政府部门)作为当事人的案例。

“制度”规定,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取学法主题。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学法活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可适时调整学法次数。此外,要求各县级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应参照建立相应的集体学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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