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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如何申报?
发布日期:2021-01-13 16:55 来源:吴江区人民政府

吴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是区政府为保护和弘扬吴江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共同管理。非遗保护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政府财力情况,在年初核定。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吴江区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吴江区范围内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相关的保护工作,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大抢救项目与重点保护、研究项目等的保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等传播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扶持等9个方面。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具有科学的工作计划和合理的资金需求。主要采取资助、奖励或补助的方式发放。

凡使用非遗保护资金的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应提供体现项目绩效的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并接受验收。在经费下发一年内仍未按规定实施的,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将对该项目予以注销,并收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