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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类知识答问
苏州医保参保人员哪些情况可以零星报销?
发布日期:2021-04-27 13:59 来源: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1.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但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2.2019年12月1日后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参保地外定点医院异地就医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降低报销结付比例);

3.外出期间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

4.已办妥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家庭病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5.符合我市医疗保险规定、需报销结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