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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审计局关于苏州市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时间: 2021-01-13 10:04 来源: 苏州市审计局 访问量:

2021年第1号

(总第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0年6月至7月,苏州市审计局对苏州市财政局管理的市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依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至2019年底,苏州市级共有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15支,其中母基金8支(发起或参与设立子基金43支)、直投基金7支。累计认缴总规模23.99亿元,其中财政认缴16.04亿元;实缴到位19.17亿元,其中财政实缴11.83亿元。15支基金引入各类社会资本142.25亿元,资金杠杆放大12倍。投资项目460个,累计投资104.54亿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2020年9月苏州市审计局向苏州市财政局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引导基金在发挥推动创新创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围绕政策目标,服务经济发展。目前,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主要投向科技型、创业创新型以及现代服务业等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的行业和企业。有力引导了金融资源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等领域倾斜。投资的博瑞医药、江苏北人机器人等在科创板上市。

(二)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治理行为。苏州市财政局筑牢管理基础,制定了母基金合伙协议的法律文本模板,明确管理汇报口径,助推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升引导基金的管理效率。

(三)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跟踪管理。通过搭建“苏州市政府引导基金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常态化基金数据报送制度等,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引导基金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基金的政策目标发挥作用。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基金投资进展缓慢。由于资管新规政策变化、基金规模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导致难以寻找子基金等原因,有并购引导基金等4支基金投资进展缓慢。

(二)绩效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至2019年底,仅对1支基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未建立完整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对基金管理方的约束和激励不够。

(三)部分项目投资管理不规范。抽查基金管理公司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投后管理报告质量不高、会议流程不规范、退出期仍进行投资等问题。

四、审计调查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苏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建议苏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基金的功能定位,发挥引导效用;健全第三方监管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基金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基金管理人规范基金投融资行为。苏州市财政局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好基金统筹规划,督促基金管理人提高运行效率,加快投资进度。研究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进落实“按效付费”。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强投后管理,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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