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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张家港市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 2020-12-15 08:48 来源: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受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张家港市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一汇报,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张家港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张家港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加强了对全口径预算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绩效管理、市属国企运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计力度,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张家港市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2019年度预算任务。2019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5.81%,税收占比86.16%。

──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对智能制造、商务、服务业发展、淘汰落后腾龙换凤的扶持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为实现精准扶持,促进产业升级,出台了《张家港市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的意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主业定位和分类改革,推动水务集团、酒店集团组建成立并规范化运作。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1—12月份为全市91家企业办理贷款周转业务233笔,累计周转金额超70亿元。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文化产业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创新创业,出台创业补贴实施细则,出台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和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完善《张家港市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办法》,并持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沿江生态环境整治。

──审计整改有力有效。2019年张家港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张家港市审计整改实施办法》,为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整改实施办法要求,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逐条积极整改。针对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71项,建立健全制度15项。

一、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市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的决算数分别为247亿元、134.12亿元、1.12亿元和118.74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0.57%、100.24%、112%和105.61%;支出总量的决算数分别为224.77亿元、137.65亿元、0.57亿元和121.50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99.94%、92.59%、81.53%、99.0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代编预算中可分解至部门的未分解。2019年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综合收支预算中存在可分解至部门而未分解的情况,如预算安排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310万元,使用单位仅为1家,仍由财政代编预算;重大文化活动专项经费大部分用于列支长江文化艺术节经费,且长江文化艺术节每年举办,举办单位及支出金额趋于固定,建议将该项目支出预算分解至相关部门预算中。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不到位。部分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的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19年用于这方面的资金总计63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足以覆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市财政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用途批复下达指标,批复不及时影响了财政资金绩效,涉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水利发展资金、省级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省级地方教育附加等共计24491.65万元。

二、保税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19年基建项目预算支出58763.18万元,实际决算支出31558.29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

2.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库,影响预算收入完整性。至2019年底,1926.25万元收入挂“其他应付款”科目,未及时入库。

(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方面。至2019年底,专户“借出款项”科目中有250万元出借款未及时收回。

(三)工程管理方面。四项工程或服务合计金额639.13万元未按签订的合同执行。如生活污水设施维保工程结算金额为240.34万元,未按合同约定请第三方审计。公共绿地养护服务总价201.58万元,乙方违反合同进行转包。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一方面运用大数据审计手段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全部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决算报表、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和全覆盖审计,并根据分析结果对30家单位的政府采购情况、15家单位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情况、13家单位的食堂账进行了现场核查;另一方面,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9个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融合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科目填报错误,部分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审计抽查发现,有3家单位4个项目年初预算编制的支出功能(经济)分类与财政下达指标的功能(经济)分类不一致。个别单位有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从18.17%至57.05%不等,如职工教育费年初预算126.5万元,年末决算22.99万元,预算执行率18.17%。

(二)公务招待费及培训费、会议费预算刚性约束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不规范。2019年上述支出超预算20%以上的部门单位有17家:主要是2家公务招待费超预算、9家培训费超预算、6家会议费超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不规范。一是公车加油未严格使用转账或公务卡结算。2019年度有68家部门单位存在加油卡充值未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的情况,单笔2000元以上的加油卡充值共212笔,金额合计120.87万元。

(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预算单位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9家预算单位共18个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4家单位存在应招标未招标或未集中采购的情况,金额合计1270.61万元。

四、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张家港市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市审计局本着“防疫资金和物资使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延伸审计触角,盯紧防疫款物的“最后一公里”,着重对防疫款物使用量较大的重点部门和部分乡镇进行实时跟踪延伸。审计中积极推进“边审边改,审改结合”,促使审计整改阶段前移,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实效,如在防控物资管理方面,及时指出并纠正了有关单位防疫物资26.07万元出入库管理欠完善、捐赠款物74.84万元未及时开具捐赠票据及捐赠物资未及时公示等问题。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张家港市2017年至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制度保障覆盖及基金管理方面。发现有部分人员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截至2019年末,张家港市有600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地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有572人在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同时参加其他统筹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基金征缴及支出政策执行方面:

存在多发放、重复发放养老金的情况。2017年至2019年,张家港市有11人同时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多发养老金48.9万元。向4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16.28万元。

存在允许不符合条件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情况,加大基金未来支付压力。2017年至2019年,批准16039名灵活就业人员以补缴方式延长缴费年限,增加企业职工养老基金未来支付压力。

3.基金安全及可持续发展方面。张家港市社保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收入户未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利率计息,2017年至2019年少结算利息59.15万元。

(三)稳外贸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审计情况

对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资金拨付时效性有待加强。2019年张家港市共取得上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0397万元,截至2020年3月底,尚有3415万元未能拨付到企业,主要原因是上级切块资金分配细则制定较晚。

2.商贸流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作用有待发挥。根据《2018年张家港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细则》规定,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国内消费的支持政策共有7条,2019年实际兑现4条,拨付191.6万元。政策兑现少,资金规模小,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未能充分体现。

3.绩效评价个别指标数据不准确。市商务局组织对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并将支出绩效目标表和自评价结果在网络公开。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项目预算数、2018年项目拨款数这2个指标在3张公开表中均不相同且不准确,直接影响投入指标的绩效评价准确性。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对2019年底预算部门单位公开的2018年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进行了关注,发现问题如下:

1.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填报、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准确,执行有偏差。4个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1个项目年初预算数与细化数总额不一致,11个项目预算数填报不准确。“教育费附加”中3项评价指标,完成率均为0%;“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中2项评价指标,完成率分别为0%和1.3%。

二是部分绩效自评价报告质量不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未填报绩效评价表;“村级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未进行自评打分;“新能源汽车补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专项资金”中的4个指标未按权重计算得分比例,实际未完成年初目标,但自评分仍为满分。

2.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工作推进缓慢。预算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未做到位。如在申报预算时,应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办法、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等申报材料;项目结项后,应进行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价、再评价,向财政部门报送评价结果等,审计未取得2019年度上述绩效评价资料。

五、市属国有企业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9年,市审计局对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营运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12家市属一级国有企业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资产负债、损益、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情况及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监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不健全

1.企业机构设立及制度建设不到位。有3家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至今仍未完成公司制改制;市属国有企业存在未设总经理或由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部分国企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不清;部分企业存在不设或虚设内审机构、未按规定制定“三重一大”制度、部分重大事项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

2.市属国企领导兼职下属企业控制不严。国企领导人员在下属子公司兼任领导职务(如:董事长、总经理)现象较为普遍,部分领导身兼多个子公司领导职务,且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二)国企考核“指挥棒”效应不足

薪酬考核激励机制不明显,且管理考核体制不一:

一是薪酬考核激励机制不明显。考核指标、权重不尽合理,未建立有效的薪酬调节机制。考核对象差别化,公务员身份脱钩人员考核薪酬按原企业身份人员的1.2倍计算,不利于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二是有部分公司实际仍为局属管理企业,未纳入市国资办统一管理并实施薪酬业绩考核。

(三)投后管理存在风险

投后管理不到位。各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派董事、监事任期管理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外派董事、监事未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履职情况,无法确保集团公司及时掌握下属参控股企业的重大事项或重大风险情况,不利于国有股东平等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

六、政务信息系统专题审计情况

对3家单位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有待加强。检验报告系统及“张家港职工驿站”系统未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验报告系统运维方式为非现场的非交互式远程控制,存在安全隐患;检验报告系统部分服务器未配置或接入不间断电源,存在断电后数据丢失的风险;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使用未严格执行机房巡检和出入登记制度。

(二)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尚未建设完成或存在缺陷。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视频监控共享系统、数据对接还没有达到建设预期目标;“张家港职工驿站”系统中工会干部培训功能、企业管理系统等模块界面停用,志愿服务模块功能无法对接使用;检验报告系统功能存在缺陷,在部分模块中查询结果大于1000条记录时就无法导出,部分查询功能按钮无效。

(三)信息系统用户管理不规范。检验报告系统的52个在用用户中,有40个用户的密码经加密后仍然相同,存在被盗用风险;“张家港职工驿站”管理信息系统只设置了一个系统用户,系统管理员和其他人员在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管理中共用一个用户名登录、操作,无用户分类管理清单和记录;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用户登录密码未能按规定修改成10位以上综合密码。

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某工业园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重点审计了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土地资源保护方面。2017年与2018年连续两年耕地保护目标实现程度未达标。

(二)环境质量改善方面。2018年河道出入境断面水质好转率不达标。

(三)资源节约利用方面:

1.2017年、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增减率指标连续两年未完成。

2.2018年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指标未达到苏州市下达张家港市的下降率要求。

(四)资金征收管理情况。部分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收入未缴入国库。

(五)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整治实施方面。环保部门未按要求对已经完成“散乱污”整治的企业开展后续监管。

八、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基建审核中心共完成工程造价审核工程项目224项,送审总金额137802.99万元,净核减工程造价3743.14万元,核减率2.72%。其中:对社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审价结果复审项目135个,复审总金额130750.53万元,复审核减金额3154.07万元,复审平均核减率为2.41%。

2019年,市审计局对市城投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市城投集团相继出台了招投标、工程决算审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细化对工程项目关键节点的管理控制措施,提升管理手段,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但审计发现,市城投集团在制度的制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工程签证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没有及时调整、完善。2006年,原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签证及结算管理的规定》,该规定已不适应城投集团的项目管理情况,集团公司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二)部分工程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造成个别工程投标预估量与实际施工量差异较大,造价超过合同价。如沙洲东路改造工程,实际施工时,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洽商,认为地下原有管线较密且复杂,将部分开挖施工改为拖拉管施工,增加投资约371.55万元。

(三)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支出未严格按批准的项目结算。在丽新花苑二标段工程签证单中,将其他无关的3项零星工程总计约25.64万元,列入该小区投资支出。

九、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依照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关建议及处理意见,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整改实施办法要求,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逐条积极落实整改,2019年底已在网上公告了整改情况。

十、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水平。完善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深化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升预算约束刚性,提高部门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继续完善绩效管理体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监督,完善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着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关注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使用、政策目标落实情况,坚持不懈抓好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适时调整相关配套政策,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监督,增强财经纪律严肃性,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资产;完善国有企业统一监督体系,统一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完善考核体系,落实激励机制,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细化网络系统、电子数据、运行维护等网络安全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信息系统运行质量。

本次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并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市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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