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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山塘街783号4单元201室被征收人陶德、丁菊珍(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苏府公〔2020〕24号

时间: 2020-07-07 13:33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根据山塘四期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需要,2013年11月21日,市政府作出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个月内。

被征收房屋山塘街783号4单元201室系私房,房屋所有权人为陶德,共有人丁菊珍,产权登记建筑面积66.95平方米,经测绘建筑面积为69.34平方米,另有违法建筑面积11.1平方米。陶德名下有土地使用证一本,土地使用面积为67.3平方米。该房屋内有户口簿一本,户籍登记人员为丁菊珍、陶德、陶建忠、陶栩辰。该处现由以上户籍登记人员及陶德儿媳实际居住使用。经苏州信谊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并复核,房地产评估价值为534889元,房屋装修及附着物价值为41131元,违法建筑残值为1665元。

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已过,被征收人陶德、丁菊珍(户)未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山塘四期工程(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20〕24号)。决定内容如下:

一、对被征收人陶德、丁菊珍(户)实行货币补偿。补偿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为534889元,房屋装修及附着物价值为41131元,违法建筑残值为1665元,合计577685元。

被征收人陶德、丁菊珍(户)货币补偿后可购买定销商品房。基准面积为75平方米,因房源为高层,可增购15平方米,增购面积的资金由征收项目建设单位承担。按照项目补偿方案规定,你户可按每平方米6600元(不含层次差)增购10平方米,由你户自行出资购买。你户可按市场价增购5平方米。

定销商品房地点为:和泰家园、虎丘定销房C地块等高层小区定销商品房。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定销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和泰家园每平方米6600元,市场价每平方米7400元。虎丘定销房C地块每平方米6400元,市场价每平方米7200元。(以上均不含层次差)

二、征收人提供被征收人陶德、丁菊珍(户)过渡房一处,地点位于长江花园三区24幢401室(公安编号),建筑面积为78.21平方米,供被征收人过渡使用。

三、补偿被征收人陶德、丁菊珍(户)搬迁费1400元,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及其他补助费等按项目规定领取。

四、被征收人陶德、丁菊珍(户)应当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办毕搬迁手续,携实际使用人搬迁至过渡房内,腾让山塘街783号4单元201室户籍登记门牌:山塘街783号4幢201室全部房屋交征收实施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验收后拆除。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山塘街783号4单元201室被征收人陶德、丁菊珍(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苏府公〔20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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