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苏州市、张家港市、常熟市确认保留荣誉称号,太仓市、昆山市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苏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满堂红”。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选一次。评选包含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八大环境”建设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2008年,苏州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在2011年、2014年、2017年蝉联,张家港市2005年创建为首届“全国文明城市”并五届蝉联,常熟市2017年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太仓市、昆山市取得提名资格城市之后于今年成功入选。苏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满堂红”,迈上了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