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苏州市医保局实施“三个强化”,促进“双通道”机制落地落实。
强化用药保障。强化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国谈药品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做好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做到“有需必采”,保证临床供应;强化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和供应,保障患者用药需求,遵照谈判药品价格规定实施销售。
强化用药管理。严格执行“双通道”药品“四定管理”规定,即定用药资质、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规范使用、方便群众等原则制定具体经办规程,同步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开发。
强化重点监控。强化对“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重点监控,形成智能审核规则,纳入智能监控,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健全监督举报机制,严厉打击“双通道”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