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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时间: 2021-04-30 16:11 来源: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访问量:

为促进苏州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苏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集成电路在计算机、消费电子、网络通信、汽车电子、核心装备等几乎所有制造领域都起着关键作用,是信息社会的“根基”和现代工业的“粮食”。2016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府〔2016〕29号)。截至2020年,全市从事集成电路及其相关企业230余家,相关从业人员逾4万人,研发人员占30%以上,集成电路产业实现整体销售收入625.7亿元。

随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有了新的要求和定位。集成电路技术水平和发展规模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积极应对新挑战,着力维护苏州集成电路产业链安全性、稳定性,大力提升苏州产业链完整度、竞争力。苏州需要尽快出台产业政策措施,以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实现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主要精神,结合苏州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在《关于推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府〔2016〕29号)文件和《关于全力打造“苏州制造”品牌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相关条款,主要新增包括支持设计工具研发、支持整机芯片联动、鼓励设计制造联动等扶持政策,以及加大流片验证补贴、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培训基地建设等提标扩面政策。起草过程中,市工信局两次书面征求各市区和有关部门意见,市政府专门召集各板块及相关部门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对文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着重支持集成电路设计、第三代半导体等领域,涵盖集成电路制造、封测、关键材料和装备全产业链,着力构建重点突出、兼顾全产业链的政策支持体系。《若干措施》从产业集聚、创新发展、生态体系、发展环境四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共制定22条具体支持措施。

(一)促进产业集聚。主要包括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对外并购、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引育壮大重点企业和鼓励重大项目落地等5条措施。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晋档补差奖励。对制造、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晋档补差奖励。企业并购方面,对于企业并购和技术收购,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产业园区建设方面,对于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引育重点企业方面,对技术先进、市场领先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入选“中国芯”优秀产品名单的企业,给予每个产品20万元奖励。重大项目落地方面,对重大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以及配套材料、设备项目落地,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财政补贴。

(二)鼓励创新发展。主要包括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大流片验证补贴、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设计工具研发、奖励国家重大专项、支持设立研发机构和加强技术标准研制等7条措施。核心技术攻关方面,按攻关投入的5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流片验证补贴方面,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流片验证,包括流片费、光罩制作费等给予最高50%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设计工具研发方面,对从事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每年给予研发费用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奖励国家重大专项方面,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重大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支持设立研发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以及加强技术标准研制方面,参照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和打造“苏州制造”品牌的若干措施等现有政策执行。

(三)完善生态体系。主要包括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人才引进、支持产业人才培养、支持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整机芯片联动和鼓励设计制造联动等6条措施。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对于认定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重点人才引进方面,参照苏州市现有人才相关政策执行。产业人才培养方面,鼓励在苏高校设置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对于设置相关学科的学校,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支持培训基地建设方面,对于认定的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整机芯片联动方面,鼓励终端厂商、系统方案集成商试用芯片产品,对于使用本地芯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设计制造联动方面,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开展合作,对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研发产品提供生产线产能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四)优化发展环境。主要包括优化监管环境、落实税收政策、鼓励办展参展和加大宣传力度等4条措施。优化监管环境方面,主要加强对安全、环保、消防等领域监管人员培训,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和审批;落实税收政策方面,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集成电路税收政策;鼓励办展参展方面,主要对组织和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给予奖励;加大宣传力度方面,主要鼓励在苏州举办高层次峰会及研讨会,根据规模和层次给予奖励,积极宣传苏州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亮点。

最后的附则部分主要规定了政策的重点支持领域、适用范围及实施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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