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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 2021-08-02 09:57 来源: 苏州市司法局 访问量:

现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1月22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行政处罚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对依法行政工作影响深远。为做好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指导思想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行政处罚法实施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扎实做好新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强调坚持依法履职、程序正当、务实高效、权责统一四项基本原则,明确9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认真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为、依法确定行政处罚管辖机关、依法交由镇(街道)行使行政处罚权、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正确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遵循“从旧兼从轻”处罚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新行政处罚法在苏州严格、及时、有效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新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有效有序推进,《实施意见》突出加强组织领导,将贯彻实施好新行政处罚法作为当前法治苏州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切实把新行政处罚法贯彻于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突出加强培训宣传,将学习新行政处罚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体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突出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资格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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