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苏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苏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由苏州市民政局牵头起草,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总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扬优势、补短板、破难题,不断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力求率先实现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苏州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提供坚实支撑。
《规划》坚持五项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石;坚持共治共享,有责尽责;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服务;坚持系统推进,城乡统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围绕“良序善治”,将新发展理念落实到社区基层治理单元。将“十四五”发展目标厘定为“一核四体”,即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共同体理念为指南,统筹推进社区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共同体、社区发展共同体和社区家园共同体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社区共同体。
“十四五”全市社区治理与服务发展主要发展指标11项,其中约束性指标5项、预期性指标6项: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现状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1 |
全国和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覆盖率 |
% |
60 |
≥90 |
预期性 |
2 |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率 |
% |
95 |
100 |
约束性 |
3 |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 |
% |
85.1 |
90 |
预期性 |
4 |
美好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
% |
—— |
90 |
预期性 |
5 |
全市老年友好示范社区数量 |
个 |
—— |
100 |
约束性 |
6 |
全市老年友好社区数量 |
个 |
—— |
1000 |
预期性 |
7 |
全市儿童友好示范社区数量 |
个 |
—— |
100 |
约束性 |
8 |
城乡社区标准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 |
% |
93.5 |
100 |
约束性 |
9 |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
万人 |
1.5 |
≥2.6 |
预期性 |
10 |
村(社区)社会工作室覆盖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11 |
镇(街道)社区慈善基金(会)覆盖率 |
% |
8 |
100 |
约束性 |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由“序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实施保障”5个部分组成。
《规划》围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将“一核四体”细化为20项重点任务,展开具体阐述和部署。党建引领:包括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建立以村(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治理体系;社区生活共同体:包括优化社区规模、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供给、优化“全科社工”、营造全龄友好氛围等;社区治理共同体:包括完善民主协商机制、提高“五社联动”协同水平、探索社区物业治理创新、健全网格化治理服务机制、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完善社区应急管理等;社区发展共同体:包括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推动智慧赋能、推动社区慈善基金会发展、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社区规划、提升乡村社区发展能级等;社区家园共同体:包括培育社区公共精神、突出社区文化引领。
《规划》最后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保障、强化指导监督、重视宣传推广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