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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解读

时间: 2022-07-04 09:07 来源: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为做好“十四五”期间苏州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6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苏府办〔2022〕113号)。

一、规划编制背景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加强全局谋划,提升防御能力,有效避免和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和损失的重要措施,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地统筹安全与发展,科学实施防灾减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苏州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地面坍陷以及特殊类土(砂土、软土)灾害。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成效明显。但新的时代赋予了防灾减灾工作新的标准和要求,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着新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引和根本遵循;极端天气易发、频发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改造、扰动增多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带来的地质灾害风险呈现上升趋势;对照精准防控新的防灾理念和方向,支撑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作亟需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进入到“隐患和风险”双控管理的新阶段,对照新要求,苏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仍存在不足,亟需对“十四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和规划,确立目标和任务,以有效应对新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了边收集、边调研、边确定、边调整的做法。根据国家、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苏州实际,不断吸收新理念、新要求、新方法。编制过程大致可分以下5个阶段:

(一)调研准备阶段

2021年3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编制机构,广泛收集资料,开展深度讨论和对接,策划工作方案。总结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深入调研上轮规划实施情况、防灾需求和“十四五”工作思路等,对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区段开展现场调查。

(二)规划编制阶段

在前期总结分析和调研调查的基础上,按灾种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分区,同时,细化各项防治任务和目标。7月初完成了规划初稿后,对初稿进行了内部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

2021年8月,征求各市(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资规条线、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多次讨论,形成规划论证稿。

(四)规划论证阶段

2021年9月7日,省厅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论证,同时,提出了修改建议。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发布的省规划,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形成了报批稿。

(五)送审报批阶段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按重大决策事项报批要求,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审查。2022年6月22日,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规划成果和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编制说明1份、附表1套(5张)、附图1套(12张)。其中规划文本包括总则、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划、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资金筹措和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以及附则八个章节。

(二)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规划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降低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总目标,从不断健全综合防控体系,持续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的风险管理新格局,形成“风险、隐患”双控管理新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总体目标。

规划对总体目标进行了分解和细化,紧紧围绕大幅提高调查评价精度、明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持续降低灾害风险水平、不断完善综合管理体系四项主要内容,确定各自的具体目标。

规划确定了由12项具体防治指标构成的规划指标体系及其2025年规划目标值,其中有7项为约束性指标、5项为预期性指标。

2.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区划

规划确立了统一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标准,充分吸收了江苏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综合地质调查等重大项目成果,将苏州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地面沉降与地裂缝易发区、滑坡与崩塌易发区、地面塌陷易发区、特殊类土(软土、沙土)灾害易发区等4类,划分等级为高、中、低3级。

规划以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多种类型地质灾害叠加区、低山丘陵区、人口密集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等地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将全市划分为4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2个一般防治区。

规划分别对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提出了主要防治灾种和重点防治措施。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项目要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3.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规划围绕“十四五”防治目标,在“有序推进调查评价、持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切实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着力强化防灾基础建设”等4大方面部署了防治任务。特别在综合治理方面,要求规划期末完成6处隐患点的工程治理、3处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全市地面沉降速率力争控制在10毫米/年以内。

4.规划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考核评估等3项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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