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经对市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拟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现将拟废止的4件规范性文件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1年12月5日前反馈。电子邮箱:fgc@hbj.suzhou.gov.cn;联系电话:65112865;联系人:陈静亚。
附件:《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管理工作程序》苏环字固管〔2008〕17号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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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