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项目,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cbwgc@xcb.suzhou.gov.cn。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21室,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和产业发展处(邮编:21500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征求意见稿)》”字样。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617629。
关于《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苏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长江
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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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