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需贯彻求,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20〕233号)、《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办〔2021〕18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健委起草了《关于促进社会办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3日前,通过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yc@wjw.su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处(邮编:215000)。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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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