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东山镇城镇功能和布局,保障民生项目建设,东山镇政府组织编制《苏州市东山老镇及镇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4个近期开发使用地块规划条件)》。
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05-37地块:规划将商业办公混合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2.0,建筑高度控制28米。
2、07-50地块:规划拟在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东南角新增一处高等院校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1.5,建筑高度控制18米。
3、06-37地块:调整地块控制指标,容积率控制1.5-2.5,建筑高度控制30米。
4、07-51地块:规划拟在东山大道东侧新增一处环卫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1.0,建筑高度控制12米。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3日到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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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