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指示,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指示,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