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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防控办〔2020〕65号

时间: 2021-01-04 09:16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指示,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31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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