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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21〕15号

时间: 2021-04-26 14:34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2021年4月12日上午,李亚平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听取全市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苏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关于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实施办法》《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苏州市“十四五”青年发展规划》。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听取全市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安委办关于全市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围绕“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全力压降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和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三项年度重点任务,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做好问题处置平台和省执法平台使用工作;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重点任务“三张清单”,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五一”即将来临,人流、车流、物流骤增,雨季汛期将至,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切实将安全生产压力传递到基层一线,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主体,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审议《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

(二)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是推动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重要战略资源。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入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超前布局,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务实举措,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完善生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从理论到应用,从技术到场景的全方位突破,进一步推进苏州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好技术研发攻关及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和融合,促进人工智能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金融、智慧农村等多领域的应用,力争将苏州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三、审议《苏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

(二)集成电路是信息社会的“根基”和现代工业的“粮食”,在制造业领域起着关键作用。此次制定《若干措施》,围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在梳理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从产业集聚、创新发展、生态链条、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突出了产业政策的有效性,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壮大我市集成电路产业,为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迈进提供有力支撑。

(三)市工信局要做好政策实施的牵头工作,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打出产业政策组合拳,共同构建利于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

四、审议《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

(二)近年来,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并获批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真正把“一号产业”放到“一号位置”重视起来;要以开放心态,对标世界一流,突破技术壁垒,提升产业能级,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壮大规模、提升水平、厚植优势,努力建设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核心区、示范区和主阵地。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行动计划》中的“十大工程”为抓手,通过“锻长、补短、育新”的实施路径,全力做好重点工作,补足短板弱项,打通障碍环节,力争形成产业链最完整、国内获批产品最多、研发合作模式最新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五、审议《关于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由市科技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制定《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一区两中心”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全力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三)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合力,全力筹备好“一区两中心”建设推进大会,确保大会开出成效;要以政策为引导,针对薄弱环节务实举措,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列出重点项目,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科技局要抓好技术研发攻关及成果转化;市工信局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和融合应用;市财政局要加强配套资金保障。苏州工业园区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加大“区两中心”核心区建设推进力度,引领全市生物药、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六、审议《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实施办法》《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其实施细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实施办法》《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是顺应中央“住有所居”宏观导向,探索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完善全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细化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提前谋划,确保试点积极稳妥落地。

(三)推进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符合住建部“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开展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发展试点”的改革导向,是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住房需求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该项工作。

(四)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和异地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有助于加快推进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在公积金领域推动沪苏同城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明确异地贷款申请对象、条件、程序等,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七、审议《苏州市“十四五”青年发展规划》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十四五”青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由团市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发展规划》聚焦青年发展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帮助青年解压力,积极推动继续教育、住房保障等问题的解决,是科学谋划好未来一段时期我市青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增加社会感知度,让广大青年真正感受到关心关爱。

(三)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密切配合,形成推动青年发展的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要聚焦“青年发展型城市”目标,找准青年政策需求的“风口”,不断细化完善《发展规划》具体内容,积极回应青年的需求,更好促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实现人生价值。

出席:李亚平 蒋来清 吴晓东 后灵 杨知评 

列席: 马九根 范建青 陈春明 华 顾建明 顾宝春 张梁生

市纪委监委王虎 市委组织部翟克强 市委宣传部刘纯 市委统战部吴松青 市委网信办陈雪嵘 市委编办徐焱发改委凌鸣 市教育局周志芳 市科技局张东驰 市工信局万利 市民宗局周斌伟公安局黄戟 市民政局芮静 市司法局陆雅 市财政局吴炜 市人社局朱正 市资源规划局黄戟 市生态环境局毛元市住建局王晓东 市园林绿化局陈大林 市城管局胡春明交通局陆文华 市水陈习庆 市农业农村局宁春生 市商务局孙建江 市文广旅局徐伟荣 市卫生健康委盛乐应急局潘春华 市审计局顾 市外办俞峰 市国资委盛红明 市政府研究室毛文元 市行政审批局许振华 市市场监管局虞伟 市体育局阙明清 市统计局虞峰保局陈建民 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 市人防办陈正峰 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 市总工会朱建春 团市委方芳 市公积金中心周俊 市税务局朱中良 苏州海关刘卫言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赵建 人行苏州中支郑文清 苏州银保监分局张崇丰 张家港市陈卫兵 常熟市陈国栋 太仓市许超震 昆山市徐敏中 吴江区季恒义 吴中区周黎敏 相城区曹岩 姑苏区陈浩 苏州工业园区陈安东 苏州高新区高晓东 市消防救援支队顾劲松 市“331”机制办朱存太 市政府督查室徐自建

市委政法委、武警苏州支队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1420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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