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会议纪要

市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22〕9号

时间: 2022-04-11 08:30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2022年3月21日上午,吴庆文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两会精神、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要求,审议《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办法》《苏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开展无证建筑补充办证的工作方案》和《苏州市申报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听取我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准备情况、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审议《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办法》

(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市医保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深改委审议。

(二)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制定《实施办法》为契机,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稳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实施办法》落地落实;要加强对《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效果评价,定期分析、及时提出修正建议,不断提升工作成效;要抑制过度医疗,根除骗保行为,为更多救命药和有效医疗行为留足支付空间,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审议《苏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一)会议听取了市医保局关于《苏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的汇报。由市医保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按程序提请市委深改委和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事关人民福祉,是“医改”的痛点和难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整体不增加患者负担和统筹考虑各类患者差异的原则下大胆改革、力求突破,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之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共同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医保、卫生健康、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统筹推进公立医院医保支付、医疗控费、补偿机制、薪酬制度等相关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风险预判,对重点人群、困难群体关注帮扶等工作。

三、传达学习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双碳”战略,有节奏、有力度得推动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双碳”目标对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引领性、系统性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全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快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的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尽快走出符合苏州实际、体现苏州作为的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

(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切实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和发展阶段,高标准编制实施“双碳”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形成我市“双碳”工作强大合力。

四、传达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要求,汇报我市迎检工作准备情况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要求,原则同意《苏州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如实准确提供材料、汇报情况;要敢于正视问题,诚恳接受督察,虚心听取指导,迅速整改问题、补齐短板;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三)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迅速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坚决杜绝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

五、审议《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一)原则同意《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制定《整改方案》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领导和有力组织保障。各部门要更大力度改善水、气、土等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推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整改方案》发现问题,深入反思,全力整改,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市督察整改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要开展定期调度、督查和检查,坚决查处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行为,确保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听取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由市生态环境局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高度看问题,从全局角度看不足,坚决贯彻整改要求,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市长江办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地区整改工作,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各涉及地区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逐条认真研究,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七、审议《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由市司法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矛盾风险挑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持续提高城市软实力。

(三)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要以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要继续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等方面走在前列,让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更好展现城市善治效能。

八、审议《关于开展无证建筑补充办证的工作方案》

(一)原则同意《关于开展无证建筑补充办证的工作方案》。由市资源规划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优化程序、稳妥办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将公益和民生项目放在首位,妥善开展无证建筑补充办证工作。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主体责任,确保补充办证推进有力、落地见效;要坚持原则,立足长远,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占用耕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违法违规建筑,继续加大集中拆违力度;要加强协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整改,做到化解存量、遏制新增,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

九、审议《苏州市申报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申报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由市园林绿化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申报国际湿地城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看待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统筹做好各项申报工作。

(三)市园林绿化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申报工作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各种跨部门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联动,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力争一次性申报成功。

会上,吴庆文代市长向与会同志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

出席:吴庆文 顾海东 唐晓东 蒋来清 吴晓东 曹后灵 杨知评 查颖冬 施嘉泓

列席: 马九根 范建青 陈春明  顾建明 张梁生 顾红辉

市纪委监委邹洪凯 市中级法院刘冬梅 市检察院陈清 市委宣传部刘纯 市委政法委黄涧秋 市委研究室蒋忠友 市委网信办宋翼 市委编办徐焱 市人大法工委陈雪珍 市发改委虞峰 市教育局徐卫 市科技局张东驰 市工信局惠艳烂 市民宗局周斌伟 市公安局吴建伟 市民政局陈正峰 市司法局王侃 市财政局吴炜 市人社局朱正 市资源规划局黄戟、严新东 市生态环境局金春林 市住建局王晓东 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 市城管局杨青松 市交通局陆文华 市水务局陈习庆 市农业农村局宁春生 市商务局孙建江 市文广旅局韩卫兵 市卫生健康委沈洁 市退役军人局王俊 市应急局张学文 市审计局沈璐 市外办魏书杰 市国资委盛红明 市政府研究室卢宁 市行政审批局张建明 市市场监管局虞伟 市体育局阙明清 市统计局夏文 市医保局陈建民 市信访局孙晓峰 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 市人防办杨海群 市金融监管局孙晓江 市机关事务局金伟康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姚振康 市税务局张锋 市气象局祁杰 苏州银保监分局葛步明 省太湖渔管办王小林 张家港市蒋鹏 常熟市万晓军 太仓市祝真旭 昆山市钱许东 吴江区季恒义 吴中区李烨 相城区张伟 姑苏区陆文明 苏州工业园区陈东安 苏州高新区何宁 太仓港口胡鸿

市委组织部、人行苏州中支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47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