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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4-03-24 10:58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苏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中国苏州”www.s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苏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 ,电话(传真):0512-68612627,电子邮箱:zfxxgk@suzhou.gov.cn)。

一、概述

2013年,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一系列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拓宽内容、丰富载体、强化督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一是理顺管理体制。2012年,我市明确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专门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3年,我市所属10个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已调整到政府办公室(党政办),市级机关各部门也都明确了专门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下发文件、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和建立QQ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指导。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还下发了《关于对公开文件进行规范标注的通知》(苏府办〔20144号),对公开文件的发布和使用作出了创新规定。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作风效能考核内容,4月份,《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部门作风效能大家评综合评价细则(修订)的通知》(苏办发〔201342号),就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作了明确规定。1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苏府办〔2013249号),继续对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二)注重质量时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发布平台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发布平台于201211月中旬正式上线运行,全市10个市(区)、57个市级机关部门、19个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和200多家事业单位也全部按照省目录编制要求上网公开信息。2013年全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共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各类信息50051条,其中市政府本级330条。20136月,我市还率先实现了市、县信息公开平台与省平台的全面对接,全年共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送文件类信息2758条,报送动态类信息3012条。为促进目录的及时和规范维护,我们还聘请专业测评公司每10天对目录维护情况及相关栏目进行一次系统测评。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制定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3195号),及时、准确地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2012年选择10家单位试点公开部门预算的基础上,2013年,除涉密部门外,市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全部推行了预算公开工作。同时,还在全省率先进行了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试点,10家试点单位均于830日前公开了2012年度部门决算。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还进行了“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工作,10家试点部门均于10月底前主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4年起,除涉密部门外,市级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含下属单位)将全部推行决算公开工作。

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市区住房保障政策和有关情况。同时还向社会公开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安排、分配方案、管理办法申请条件、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天安行动”,建立了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统一发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抽检信息,年内共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600多批次。在省内成立了首支市级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员队伍。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群众食品咨询投诉举报, 2013年共受理4000余件,办结率100%

四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率先在全国按新标准全面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全市参评企业达到3069家,全部评级信息在网上公开。全面公开环评受理信息和审批结果,努力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五是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监察和事故应对、处置、救援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较大事故挂牌督办情况、重大事故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查处结案情况。如“6.11”苏州燃气集团下属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一楼的职工食堂厨房因燃气泄露引发的爆炸事故,“中国苏州”门户网站和“苏州发布”政务微博实时发布抢险救灾、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情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是推进房屋征收、土地征用信息公开。在做到“八公开一监督”,即政策依据公开、征收程序及操作方式公开、评估标准及结果公开、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公开、公示地点和时限公开、安置房源及选房情况公开、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工作人员及纪律公开、特殊补助补贴公开,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征收与补偿实行全过程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修改意见情况、房屋调查结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分户补偿情况等全部予以公布。

七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形成了涵盖电视、广播、网站、报纸、手机、显示屏等的立体化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强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进行公开;首次下发了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对涉及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79个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不断推进价格决策公开,将公众参与作为重大价格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对凡涉及民生的重大价格决策,一律通过价格听证、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八是推进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重点加大了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大对全面落实“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公开,加大对市政府重点工程、实事工程落实情况的公开,以公开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规范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编制完善了苏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环节、申请方式进行全面梳理,固化申请流程,明确答复时限,规范受理和告知文书格式,促进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全年全市各级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668件,其中市本级111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强化载体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充分利用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本级查阅中心全年共收集纸质文件3243份、电子文件3198份,累计分别达到24606份、23983份。不断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建立了覆盖各地、各部门、各主要群众团体、院校、国有企业的共140人的新闻发言人队伍,新闻发布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大力推进政务微博及政务微博群建设。128日,市官方微博“苏州发布”正式上线运营,78日,“苏州发布”微信上线运营。“苏州发布”在2013年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联合新浪发布的全国地级市政务微博榜单和地级市新闻宣传系统官微实力榜单中,始终位居前三强。目前,全市已有140余家单位设立了网络新闻发言人,63家市级单位开通了政务微博并入驻“苏州发布”政务微博群,粉丝总数达350万人。各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领舆论的积极作用初步彰显。

(六)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健全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一是健全完善了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严格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脱节。二是健全完善了审查和批准工作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三是健全完善了沟通协调机制。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的事项,报送有权限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涉及业务工作,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四是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对政府网站部分栏目发布的信息,承办单位需提供保密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相关机关、单位负同志的审批意见,同时,做好记录备查。五是严格督促检查。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例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各单位信息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不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3年全年,全市共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各类信息50051

(二)主动公开形式。市民通过中国苏州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方便市民查阅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市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与此同时,我市加强了现行文件查阅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政府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载体功能。各部门也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

    2013年度,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 依申请公开栏目和其它渠道,共收到并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668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处理111件。市政府通过“中国苏州”政府网站受理“市长信箱”来信2706条,办结率为10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市政府本级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6起,省政府全部维持市政府原行政行为;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2013年度,市政府本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与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与苏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垂直管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衔接较为困难由于垂直管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有自己的规定、标准和要求等,与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接较为困难。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制度体系,规范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使用与维护,确保公开内容的实时更新和及时推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快财政预决算、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热点内容公开,突出抓好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事关民生福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三是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

四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推进“苏州发布”政务微博及政务微信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强化考核激励,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权威、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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