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FILE NOTIFAICATION
关于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智能建造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苏智能建造办〔2023〕8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2〕89号)、《苏州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推进工作要点》(苏智能建造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发挥好行业专家的咨询、参谋作用,我办拟公开征集首批苏州市智能建造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名额
此次申报征集范围为:苏州市建筑业综合实力三十强企业;其他从事新型建造方式、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智能建造领域的智能建造专业服务提供企业。拟首次征集50名左右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热爱建筑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口碑,能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住建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智能建造相关的政策动态、规范标准等,在专业领域内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
3.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胜任项目现场检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4.未受过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二)专业技术要求
1.现从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及建筑产业互联网等相关专业工作,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职称;
2.科研机构、高校从事涉及智能建造领域研究工作的科研、教学工作人员,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经验的)。
(三)辅助要求
至少应符合下列其一:
1.有一定的工程项目实施经验,参与过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等领域的智能建造体系建设;
2.有一定的专业学术研究水平,在相关行业期刊上发表过智能建造领域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的智能建造领域科研课题;
3.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智能建造领域重大决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或审查工作;
4.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具有较高智能建造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工作经历。
三、专家职责
1.参与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中政策、标准等相关的咨询、评议工作;
2.参与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
3.参与苏州市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各类推广活动,分享相关经验。
四、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苏州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明、学术成果、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企业同意并审核无误的,报送至属地住建部门;市属企业直接报送至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
2.各地住建部门应认真审核企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经评议后填写《苏州市智能建造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至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每个地区总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并明确推荐顺序,
3.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申报情况,结合专业需要,经综合评议后确定并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五、其他要求
1.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专家成员的履职情况适时调整专家库人员结构;
2.专家因健康状况、业务能力、个人信誉、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胜任相关工作的,将调整出专家库;
3.加盖公章后的相关表格应于9月4日下班前报送至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电子档(以PDF和Word两种格式)发送至联系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雷宏亮
联系电话:18358875520
联系邮箱:szznjzzb@163.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
附件:1.
苏州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