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针对“炸街扰民”行为新增了明确处罚细则。连日来,苏州交警结合群众举报与路面巡逻,依法对机动车“炸街扰民”案件作出罚款、扣证等处罚,这也是苏州交警依据上述法典开出的首批噪声扰民违法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苏州交警介绍,这些用来“飙车炸街”的电动车、摩托车往往进行过非法改装,安全性能差。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改装的大灯亮度过强,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非法改装车辆往往存在高分贝噪音,严重干扰群众生活。一般30~40分贝是较理想的安静环境,超过50分贝会影响睡眠和休息,70分贝以上会干扰谈话和影响工作效率。而非法改装后的电动车、摩托车,形成的噪音能达到100分贝,对道路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影响。
“飙车炸街”人员为了追求所谓的“速度与激情”,往往忽视安全,从而产生各种危险驾驶行为。包括在居民区、商业街区高速行驶、剧烈加速或刹车;结伙飙车、占用多条车道进行危险驾驶;无视交通信号灯和标志,肆意闯红灯、逆行等。这些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此外,还会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行驶,易引发连锁反应事故。
苏州交警提示:飙车炸街、车辆非法改装严重侵扰群众的日常生活,苏州交警将持续严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维护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