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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

时间: 2023-12-11 10:40 来源: 苏州市司法局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12月8日下午,苏州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研究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举措,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爱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侃主持会议。

黄爱军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走在前、做示范”的担当自觉,深入扎实开展调解工作。在省内率先建成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站式”矛调中心,重点领域行政调解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建成各类调解组织3329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发展至1.2万人。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向商会、协会和直播电商等新业态领域延伸,完善诉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多方面推进诉调“线上+线下”对接,做实“跟班实训”制度、创新“一号响应”机制,建成“融诉驿站”“共享法庭”196个。今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超26万件,两级法院诉前分流纠纷超20万件,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黄爱军强调,调解工作是非诉纠纷解决的重要形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各地各部门要胸怀“国之大者”,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高度认识调解工作,从社会治理现代化整体布局中谋划调解工作,从构建法治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上创新调解工作,树牢“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矛盾纠纷调解率、解决率“双提升”,抓牢矛盾预测预警预防、调解组织培育规范、调解队伍建设、“一站式”平台机制完善等关键,切实提升从政治上看、法治上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推动将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优势转化为苏州基层治理的整体效能。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做细预防在先。落实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强化调解组织社会矛盾纠纷“末端”感知和“前哨”预警功能。优化调解工作平台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汇总和功能整合互通,打通“数据孤岛”,加强矛盾纠纷实时研判、动态预警。落实全周期防激化工作,坚决防范矛盾激化导致“民转刑、刑转命”、个案纠纷转化为涉众类矛盾。更加注重群众认可,做强调解优先。加强调解信息公示宣传,多形式渗透“有纠纷,找调解”理念,让调解成为群众纠纷解决首选项。加强三级矛调“一站式”平台建设,推动多类型调解服务进驻矛调中心。积极推广“苏解纷”“微解纷”等线上调解平台,打通信访、矛调、司法等平台壁垒,实现纠纷解决“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更加注重情理法结合,做实依法调解。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鼓励支持民办非企业性质社会调解组织依法设立、律师行业探索专业优质的市场化调解模式。加强业务指导和专业力量支持,推进调解程序合法合规,确保调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加注重案结事了,做优实质调解。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回访制度,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制度,结合社会需求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做实“公证+调解”,形成“专业调解、赋强公证、执行辅助”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

黄爱军要求,要完善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健全会商制度,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条块协同的工作机制。发动社会参与,画好共建共治共享“同心圆”。要压实部门责任。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落实矛盾化解职能,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强化矛盾吸附、协调化解。推进落实《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做深做实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强化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指导。强化司法保障职能,全面深化公调、检调、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庭所共建”、高效联动。要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制度保障,健全调解工作体系化推进的制度机制,提高工作制度化水平。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需求相适应的调解经费保障体系。强化人才保障,配足配强调解员队伍,加强驻法院专职调解员配备,分类组建矛调专家库,推进实习律师到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纠纷调解机制,加快调解员职业化进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调解员严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在会上传达了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邓根保宣读了《关于“全市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全市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表扬通报》。

张家港市司法局、常熟市人民法院梅李人民法庭、太仓市司法局城厢司法所、吴江区人民法院先后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近年来推动调解工作的经验做法,展示了各地各部门发挥调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成效。

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和司法局局长,市、县(市、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和律师协会会长,受表扬的先进代表,以及24家市级机关单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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