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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需求对接工作的通知

苏文产〔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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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产业主管部门,各相关文旅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以及《市文广旅局贯彻“苏‘惠’十条”,支持文旅企业的实施办法》,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保经营、稳生产、促发展,现就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需求对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需求发布

苏州市区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和《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行业分类)有贷款需求的,可登录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产业平台)(网址:www.whcy.suzhou.com.cn),从“企业登录”进入“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板块发布贷款需求。

苏州各县级市2020年1月至6月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发布贷款需求。

二、贷款需求对接

我局将组织与产业平台签约的商业银行,及时与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沟通联系,并量身定制贷款方案。企业可择优选取合作银行和贷款方案。

企业与银行达成贷款初步意向后,苏州市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中心与合作银行将指导企业提供所需相关材料,及时做好跟进服务工作。

三、支持方式

1.便利服务。合作银行对达成贷款协议的企业提供优惠便利的贷款服务,包括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简化审批流程,适度降低贷款门槛等。

2.风险补偿。对达成贷款协议且已完整运行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市文化产业风险补偿资金承担不超过该项目贷款总额20%(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偿。

3.贷款贴息。对获得市文化产业风险补偿资金支持且依据协议按时足额还款的贷款项目,将依据《苏州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给予其实际支付利息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补助。

4.2020年1月至6月,苏州县级市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参照享受苏州市文化产业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需求对接工作,认真梳理本辖区文化和旅游企业库中符合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好成长性和社会信誉、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有针对性的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2.要特别关注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指导企业登陆产业平台发布贷款需求,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等工作,确保政策实现全覆盖、无遗漏。

3.根据疫情情况,我局将适时组织文化产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专项申报和评审工作,支持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请各地及时做好对接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市文广旅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孙 6982304918651450020

市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煜星 6982311715862360969

2020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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