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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教督委办〔2021〕13号

时间: 2021-05-29 10:18 来源: 苏州市教育局 访问量:

关于印发《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

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代管)单位:

现将我办制定的《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上级部署,单独或联合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注重收集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工作中的记录等相关过程性资料,并及时汇总本区域“五项管理”的执行、督导、整改落实、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等情况,汇总情况请分别于710日和1110日前报送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可随时报送)。联系人:解问鼎,电话:0512-65151037;电子邮箱szsjyjdxc@jiyj.suzhou.gov.cn

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27              

(此件公开发布)


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

工作方案

2021年以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的政策文件,措施坚决、指向具体。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16号)要求和统一部署,现就组织我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全国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五项管理”文件精神,落实以县为主工作责任制,将组织“五项管理”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首要任务部署实施并贯穿于今年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通过工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出教育督导的应有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教育督导部门

1. 根据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有关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推进,并根据时序进度安排,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单独或牵头联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业务条线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2. 会同相关业务条线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辖区内责任督学系统学习领会“五项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思想认识,统一把握督导内容、具体要求和时间规定,聚焦重点难点,严格执行规范,注重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全面收集掌握真实信息,认真梳理总结责任督学每月督导及相关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向学校及相关业务条线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通过跟踪督查、结果公示等方式督促其及时加以整改。

4. 对落实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或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启动问责机制,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联合教育行政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5. 保障责任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责任督学,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二)责任督学

1. 认真学习“五项管理”有关通知,全面领会“五项管理”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好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2. 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并对照《“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以下简称《督查要点》)有关要求,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对所负责的责任学校督导一次。

3. 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督导中呈现的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如实记录和收集。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正式启用后,要充分利用好该平台系统,及时记录和掌握相关情况。

4.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书面报告当地教育督导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由教育督导部门梳理汇总后向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业务条线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教育督导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跟踪督促和指导学校认真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本级教育督导部门。

5. 根据当地教育督导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定期总结汇报相关工作情况,积极参与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相关专项督导检查,并注重发现和挖掘好优秀典型和先进经验。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五项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和具体行动,从不同方面体现、贯穿着正确的育人方向,是解决当前教育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充分体现了对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水平提升的鲜明导向。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认识“五项管理”的重要意义,把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国家教育政策落地生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从严督导考核。要根据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督学的履职要求,严格遵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并对照“五项管理”督查要点、督导内容和具体要求,采取有效的方式开展督导,注重督导实效。要建立健全问题清单、通报问责等相关制度,坚持“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要求,督促指导学校及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及时整改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将“五项管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报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和业务条线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提供重要依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将“五项管理”开展情况作为 2021 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3. 加强协调配合。“五项管理”工作的部署推进主要涉及教育行政部门基教、德育、体卫艺、社会教育等相关业务条线,由学校具体落实实施自查、整改等措施,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负责实地查看、信息核实以及督查与指导。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注重与当地上述业务条线部门、学校的配合与沟通协调,依据职责分工,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人,把教育管理、督导的各项责任进一步压实;要将《督查要点》与业务条线部门工作部署推进的进度、措施以及具体要求相结合,制订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清单,采取“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的有效工作方法,突出督导实效,切实提高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形成合力推动解决。

附件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

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16号)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5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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