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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21号

时间: 2022-07-11 16:21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和施工高峰期,高温、暴雨及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日益增大。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成员单位、各地住建部门要坚持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行动目标和工作理念,认真分析研判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早部署、抓落实、严防范。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成员单位、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工作,加大对高温条件下施工安全的检查力度,突出检查危大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临时设施和市政污水管道施工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时整改闭合。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三、结合季节特点,有效落实防范工作措施

针对夏季高温季节的特点,施工企业要制定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食堂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高处坠落、坍塌、雷击、触电、中暑、食物中毒等类型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工地现场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用品和应急药品。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坚持落实作业前晨会和收工后完工会制度。

四、加强值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成员单位、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制度,摸清深基坑和临河湖工地底数。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应急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建筑工地活动板房坍塌伤人、地下空间雨水倒灌、高空坠物伤人毁物等各类隐患。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队伍、处置措施、救援程序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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