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试行)》、《苏州市城市微更新建设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附件:1.《苏州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试行)》
苏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苏州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试行)》、《苏州市城市微更新建设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附件:1.《苏州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试行)》
苏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