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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教基〔2024〕7号

时间: 2024-03-28 11:54 来源: 苏州市教育局 访问量: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础教育

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方位推动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印发《关于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教育局

2024326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持续扩大,校际差距不断缩小,呈现良好的工作局面。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集团紧密合作、优质共享、提质增效,整体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方位推动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系列要求,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大力推动同学段教育集团建设,积极探索跨学段教育集团建设,通过促进组织更紧密、师资更紧密、教研更紧密、评价更紧密,激发集团合作共进的创新活力,实现管理、师资、课程、教学等互通互融,提高每一所成员校的办学效益,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利用23年时间,全市基本形成横向融合、纵向贯通的基础教育集团发展样态,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内各成员校的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推进原则。集团化办学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契合区域实际、教育规律的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新路径。要坚持系统谋划,把集团建设与教育资源布局优化、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教育评价改革等多项改革综合协同推进。

(二)坚持质量为先、实效至上原则。以推进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加强集团内成员校内涵建设,实现集团内部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与推广,提升集团管理、师资、课程、评价等重要环节的实效性,持续缩小各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差距,有效化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不充分矛盾。

(三)坚持一体发展、凸显特色原则。推动教育集团内成员校之间在管理团队、日常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课程资源、后勤保障等方面深度融合、紧密共享,建设一体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各成员校在共同理念基础上,增强主动发展的动力,结合办学传统和学校特色,实施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内各学校多样特色的协同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体系,促进组织更紧密

1.优化整体布局。各地要依据行政区划、人口布局、优质资源分布等因素,结合已有集团的发展基础,统筹规划教育集团的空间布局和成员学校数量。要制定区域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方案,对照目标任务分年度落实建设计划,逐步推动集团创建和优化工作。原则上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

2.完善内部管理。教育集团可以是单法人制或多法人制,结合实际探索一体多区型、一体管理型、城乡一体型、委托管理型、校际联盟型、项目共建型等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集团应建立常设协调管理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沟通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干部承担集团日常管理、协调事务。鼓励通过设立集团党组织负责人、集团总校长等方式,对成员校进行一体化管理。

3.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党对教育集团的全面领导,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完善集团化办学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制定集团章程,明晰集团和成员学校的职权清单,明确集团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协调机制。制定集团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确保集团化办学方案逐年得到落实。

(二)优化交流机制,促进师资更紧密

1.统筹教师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赋予教育集团人事管理一定的自主权,建立“集团统、学校用”的干部、教师管理机制,由集团统筹师资配置。将编制、岗位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至集团,由集团根据一体化办学的需要,具体分配至集团内各学校,也可以由集团统一实施集团内教师聘用、考核管理、奖励性绩效分配。将教师在集团内跨校任职、兼课、指导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绩效工资分配、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将集团内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因素。

2.优化交流机制。促进教师有序流动,同学段教育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骨干教师比例应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鼓励跨学段教育集团探索学段间教师柔性交流机制。推动优秀校级干部和中层管理人员流动,加强对流入校的制度建设和文化引领。面向相对薄弱校,因需实施教师组团流入,帮助流入校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通过挂职锻炼、跟岗实践、师徒带教等方式,对从相对薄弱校派出的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加强培养,不断增强学校发展的“造血功能”。

3.实施集群培养。发挥教育集团内名校长、名师及其他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共建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骨干教师研修共同体等方式,搭建干部、教师成长发展平台,促进集团内干部教师专业发展。在校本研修的基础上,推行集团内师资培训机制,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优化新教师联合培养机制,推动集团内新任教师正式任课前在总校或牵头学校接受跟岗培训。

(三)加强共建共享,促进教研更紧密

1.强化教学共研。建立集团同学段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实施教师联合备课、联合教研、合作科研、教学比武,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跨学科、项目化、主题式教学及教学数字化转型、学段衔接等形成实验项目,实施联合攻关。成立集团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团队,建立定期视导制度,开展教育教学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及时解决教育教学问题,提炼有效教育教学经验。

2.实施课程共建。统筹整合优质课程资源开发与共享,发挥集团成员校课程资源互补优势与集体智慧,形成集团特色活动、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共建共享制度,共同开发高质量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和课后服务活动,鼓励在课后服务、研学实践、科创实验等方面进行跨校选课。建立健全集团课程与教学资源应用的评估、反馈、优化机制,提升集团课程质量和资源常态化应用水平。

3.统筹资源共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区间教育资源共享,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根据实际需求,统筹集团内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劳动和校外教育基地等资源,通过延长开放时间、错峰排课等措施,促进资源多元供给、共用共享。坚持五育并举,深化协作,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联合运作机制,整体提升集团在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及家校合作等方面的水平。

(四)实施一体考核,促进评价更紧密

1.完善评价机制。各地要制定区域教育集团的考核指标,把集团建设成效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集团一体考核为导向,优化评价机制,把集团内每一所学校的发展进步作为对集团总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参与集团建设情况作为对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优化评价方式。开展过程性评价,定期对教育集团办学质量、成员学校发展程度、集团社会声誉等情况开展评估。实施增值性评价,重点考核集团内学校的增值情况,包括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等情况。

3.强化激励机制。将集团化办学水平指标纳入县区教育评价考核。每年组织开展市级示范性教育集团评估认定工作,通过评定的教育集团,命名市级示范性教育集团。对建设成效明显的集团、集团总校长、积极参与集团建设且办学水平提升明显的成员校校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予以专项奖励。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统筹解决集团建设事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深化集团建设工作。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集团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提升集团办学实效。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教育集团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支持,为集团办学提供政策保障。加大集团办学经费投入,重点用于集团整体办学所需项目支出。强化集团办学的人员编制保障,制定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切实提高集团管理工作的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培育教育集团品牌,及时总结办学中取得的经验成果,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大力推广集团建设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为整个区域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3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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