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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一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情况的通报

苏智能建造办〔2024〕4号

时间: 2024-03-27 09:01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提升试点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关于加强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智能建造办〔2023〕7号)(下称《考核通知》)要求,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9日至3月21日期间,组织开展了2024年一季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季度考核实查项目26个。其中,相城区蠡口智慧家居社区项目、太仓市斯凯奇(太仓)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太仓德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新建太仓市娄江新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太仓分院)项目共3个项目因项目进度原因自主申请不参加本次考核。

本次季度考核根据《考核通知》要求,对11个考核项中的10个考核项目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其他智能建造技术”考核项目由全体专家另行集中评分,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受检项目平均得分62.67分,对比上季度提升3.72分,整体增长6.3%。其中,最高分为相城区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二期项目的88.82分;昆山市铱工场(淀山湖)新一代信息技术科创园(1#综合楼、2-7#厂房、地下车库)项目和姑苏区苏国土2022-WG-1号地块项目提升较大,两个项目在建筑机器人的应用及分析更加深入,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分情况详见《2024年一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得分表》(附件1)。

根据考核结果,所有项目考核总分均超过25分,对所有实施单位在2024年一季度对应专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中予以加分,详见《2024年一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单位信用加分表》(附件2)。

二、优秀企业、项目通报

(一)企业方面

1.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项目:相城区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二期项目苏地2021-WG-28号商办地块项目(相城区数字金融产业园)、工业园区凤里街南延(淞北路~金鸡湖大道)工程

作为苏州市智能建造示范企业,中亿丰建设打造的多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持续保持在前沿行列,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智能建造发展内涵,推动智能建造技术更新迭代和产业链建设。其在智能建造技术的集成化应用及产业化探索方面进行了诸多工作:长三角二期及相城区数字金融产业园先后开展国家级观摩;率先探索应用智能施工电梯并投产苏州首条智能施工电梯生产线;在市政项目上多维度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积极探索多层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等。

2.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项目:吴江区WJ-J-2021-029号地块住宅项目EPC工程、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香山小学新建工程、吴中区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东区)项目(由中建三局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承建)

中建三局积极参与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基于平台资源,率先在全市应用5G无人塔吊,取得良好工作成效,近期计划布局轻型造楼机,进一步筹划智能建造相关产业落地苏州;在公司层面成立指挥小组、搭配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班子,合理策划施工节点,保障各专业交叉工作顺利实施;立足国企党建平台资源,常态化开展智能建造党建活动。

(二)项目方面

1.凤里街南延(淞北路~金鸡湖大道)工程

实施单位: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主动探索市政项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引进多种光学设备,探索试验3D挖掘机、3D摊铺机等大型市政施工设备应用,实现工程车辆的在线实时管控,有效加强生产管控,提升作业效能,衍生智能建造市政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的全面推行。

2.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1GB02483、320585002101GX02484、320585002101GB02485号地块商住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实施单位: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对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及苏州市推进落地政策进行全面理解,通过综合集成智慧管理平台,完整体现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同步实现工程资料无纸化,平台集成化、智能化水平相较之前稳步提升,初步建立建筑产业项目级平台。

三、受检项目工作提升建议

1.整体深化建筑机器人应用。项目对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实施应用停留在考核标准上,缺少与项目实际情况的结合分析,在人工替代、施工效率等方面给出的结论存在失真,缺少对产品迭代开发的指导意义;建筑机器人管理平台集成化程度不足,工作情况仍以手动录入为主,未实现建筑机器人实际工作情况实时动态管理等功能;建筑机器人研发端和应用端匹配不充分,未最大程度发挥建筑机器人在人机协同、标准化方面的优势。建议实施单位对建筑机器人深化应用分析,加强对建筑机器人提供方的反馈,协同推进建筑机器人及管理平台的研发和改善。

2.整合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场景。项目在应用不同智能建造技术时仅聚焦特定施工场景,缺少与其他体系间的联动,功能与作用相对单一,智能化程度不足;将部分施工过程中的无纸化视作智能化,难以形成良好的推动效益,不利于技术推广。建议进一步优化智能建造组织体系及交付模式,加强对各环节工作场景的分析,通过整合各项智能建造装备和技术实现集成化应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企业引导,强化工作质量。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试点推进相关计划文件,前置工作,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指导和督查,提升智能建造技术在项目全过程中的应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引导企业逐步扩大技术应用范围,逐步从试点项目过渡到适用项目全面应用,从房建项目延伸到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

2.落实政策文件,保障工作落地。各地住建部门要紧跟《关于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智能施工电梯应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快智能施工电梯等推广力度,做好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工作准备,与属地建筑业企业加强沟通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扩大智能建造技术覆盖面。有条件的区域要加大社会资金引导力度,从产业化角度出发,推动智能建造相关产业链建设。


附件:1.2024年一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得分表

    2.2024年一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企业信用加分表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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