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我市勘察设计行业整体水平,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施工图质量考评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设〔2020〕15号),我局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质量考评工作。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各类别考评结果详见附件。
二、评定意见
1.将已信息采集的建筑设计企业按照平均每万平方米违反强条数由少到多统计排名,对累计完成项目2项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企业、以及在全部企业中排在后20%的企业进行等级评定。
季度完成面积大于全市该类企业平均且未违反强条的企业评为“优秀”等级,季度完成面积小于全市该类企业平均且未违反强条的、季度完成面积大于全市该类企业平均且平均每万平方米违反强条数小于全市该类企业平均的企业评为“良好”等级。
排名后5%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大于1的企业评为“很差”等级,排名后5%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小于等于1、排名后5%~20%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大于1的企业评为“较差”等级,排名后5%~20%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小于等于1的列为“一般”等级。
2.将已信息采集的建筑装饰、建筑幕墙设计企业按照平均每万平方米违反强条数由少到多统计排名,对在全部企业中排在后20%的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其中,排名后5%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大于1的企业评为“很差”等级,排名后5%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小于等于1、排名后5%~20%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大于1的企业评为“较差”等级,排名后5%~20%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小于等于1的列为“一般”等级。
3.对未信息采集的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幕墙设计企业按照平均每万平方米违反强条数由少到多统计排名,对在全部企业中排名后20%且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大于1的企业评为“较差”等级。
4.已信息采集的企业每年度累计列为“一般”等级2次及以上的,从第2次开始按照“较差”等级进行认定。未信息采集的企业每年度累计列为“较差”等级2次及以上的,企业法人需至市住建局接受约谈。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评级为“较差”的企业,需认真进行质量自查和整改,并于10月30日前将书面整改报告提交市住建局设计处。
2.本次评级为“很差”的企业,企业法人需于10月30日前至市住建局接受约谈并提交整改报告。
3.逾期未接受约谈或未提交整改报告的,市住建局将依法暂停受理其勘察设计业务。评级为较差和很差的企业,列入本年度重点动态核查名单。
希望各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强化内部质量管理,认真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经验,不断提升工程设计水平。
附件: 1.工程勘察企业质量考评结果
5.建筑设计项目2项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企业质量考评结果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