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我市生育力保存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生育严峻形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探索开展生育力保护工作
近年来,肿瘤患者日益年轻化,低龄化,同时因诊疗手段的提高,生存期也明显延长,有关于肿瘤患者生育力保护的问题,也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生殖领域都较为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女性的生育年限与男性相比,相对比较窄,因此,女性生育力保存的问题更需要关注。
苏州市也在不断探索推进生育力保护机制,苏州市立医院生殖与遗传中心在生育力保存领域已开展多项工作,持续优化服务,努力为患者提供个性与便捷的医疗服务:
1.设立联合门诊:由生殖科与妇科主任医师联合原发病科室专家共同出诊,目前已为近20位患者提供生育力保存咨询。这一模式不仅减少了患者在多个科室间奔波的负担,还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多学科医生的综合评估和个性化的生育力保存方案。此外,对于需要卵巢组织冷冻的患者,生殖中心提供部分手术费用减免;对于需要卵子冻存的患者,生殖中心提供绿色通道,实行“随时促排卵启动方案”,最大限度缩短治疗等待时间。
2.开展临床实践:截至目前,中心已成功完成12例卵子冷冻及1例卵巢组织冷冻,积累了宝贵的临床经验,为患者的生育力保存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3.强化科研合作:中心积极参与南京医科大学生育力保存队列研究,该研究是国内首个针对女性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存”及妊娠、子代结局的多中心前瞻性队列研究,旨在深入探索生育力保存的长期临床效果,为未来的医学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时成立苏州市生育力中心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20年11月26日印发《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人类生育力保护与保存中心的批复》(苏卫办妇幼〔2020〕10号)文件,同意成立“江苏省人类生育力保护与保存中心”,明确由江苏省妇幼保健院牵头、联合江苏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共同负责。目前,可先依托江苏省人类生育力保护与保存中心加强规范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生育力保护与保存相关的临床诊疗、科学研究、健康宣教、伦理管理等工作;同时,根据我市实际,适时成立苏州市生育力保护与保存中心,来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殖健康水平。
三、加强生育力保护科普宣传
我委将进一步扩大向社会公众面宣传,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等专业化培训,让更多的有需求的服务对象了解、获得相关服务。支持和引导医院加强相关科室协作,宣传关口前移,在肿瘤科、乳腺科、血液科等相关科室发放生育力保护的科普宣传资料,这不仅有助于增强原发病科室医生对生育力保护的认知,还能提高青春期前及育龄期女性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原发病科室医生可在合适的就诊时机向育龄期女性患者主动发放宣传资料,既能减少原发病科室医生在解释生育力保护相关内容上的时间投入,又能确保患者获得清晰、专业且权威的信息,降低其自行查阅资料的时间成本。同时,宣传资料可附带二维码或咨询热线,使患者能够快速联系生殖科医生,获取专业建议,从而缩短从原发病科室到生殖保护咨询的时间,提高就诊效率,确保有需求的患者能够及时接受评估和干预。
四、推进建立双通道咨询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力保护体系,提高医疗可及性和效率,助力更多患者科学规划未来生育选择,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双通道”咨询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专业建议。一方面,可在肿瘤门诊增设生育保护咨询岗,采用生殖科医生远程网络值守或互联网医院的方式,使患者在就诊原发病的同时,能同步获得生育保护的专业指导;另一方面,生殖中心开通绿色评估通道,针对有生育力保存需求的患者,优化就诊流程,在非常规生育力保存门诊时间提供初步咨询,减少等待时间,确保患者能尽早接受评估和干预。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